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税后利润)计算和支付的。
1,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费用-业务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费用。
2.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税项调整的增加-税项调整的减少
3.应付所得税=应税收入*税率
4.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税后利润)zd在30,000元人民币(含30000元)以内的18%以内,在30,000到100,000元人民币(含32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的27%,对于人民币100,000元以上的申请,收取33%(比2008年增加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部分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记录为营业外收入。这些部分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其余的营业外收入则根据税法支付。第七条总收入中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收费和政府经费;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规定收入。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股权投资收益,如分红和合资格居民企业之间的分红;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和场所在非居民企业中,从居民企业获得股权投资收益,例如实际上与机构和市场相关的股息和红利; (4)来自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管理收入(三)从事合格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收入; (四)企业合格技术转让收入;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收入。
1.企业所得税减免:
减税或免税是指在征收企业所得税之前已经批准减税,企业无需实际缴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仍然需要计算应付所得税,减税和免税将在获得税务机关批准后予以确认。
在计算应付所得税时,企业借记“所得税”,贷记“应付税款-企业所得税”;记录“所得税”。
由于所得税费用帐户的抵销,期末关闭帐户时,公司的期末账面利润(然后按规定分配)或账面损失相应减少。
第二,立即退出和立即退出:
立即收税和退税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向税务机关缴税,而税务机关则按照规定为企业办理退税手续。“先收后退”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后,税务机关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对企业减免。
在计算应付所得税时,企业借记“所得税”,贷记“应付税款-企业所得税”;交税时,扣除“应交税额-企业所得税”,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主题;在确认对退税的税收减免时,应从“银行存款”中扣除,并从“所得税”中扣除。
由于所得税费用帐户的抵销,期末公司的期末账面利润(然后按规定分配)或账面亏损的减少受到影响,对公司税后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