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异地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比例是

提问时间:2020-05-01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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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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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异地不同税率如何纳税

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在外地的地税局代开了发票,并同时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收入必须得到确认,所支付的相关税款也可以在税前扣除。对土地税发票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是不正确的,应按规定由国家税款征收,但对土地税发票征收的所得税仍比较普遍。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对此业务发布明确文件实际工作中国税通常被视为您的地方税作为预付税支付的所得税。

参见国家税务总局[2010] 39号《关于建设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与本通知有冲突的地方税务机关将停止执行。并纠正它;不按规定提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当及时返还给企业。未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更正的,国家税务总局将按照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求答:异地分公司所得税是在归属地缴纳还是在总公司缴纳?

我摘录了国家税务总局[2008] 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区域营业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部分规定。 。

第2条如果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的跨地区(直接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组织或场所(以下称为分支机构)中央政府和计划分开的城市)企业为税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现场预付款,总清算,仓库财务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4条统一计算是指企业总部计算所有应税所得和应纳税额,包括该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有营业机构和场所。

第5条分级管理是指总部和分支机构的税务机关均负责当地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总部和分支机构应由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管理机构所在的位置。

第6条现场预付款是指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按照本办法每月或每季度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公司所得税的预付款。

第7条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底之后,总部负责公司所得税的年度结算和支付。公司的年度应纳税额是统一计算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已于同年扣除。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后,将退还更多税款。

第8条:国库调整是指财政部根据批准的地方国库系数定期调整分配给中央国库跨地区总部的所得税。

第九条总公司和具有主要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应当当场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级分支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由当地分支机构预付当地企业所得税;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预缴地方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职工工资和总资产统一包含在二级分支中。

第10条如果总部设立了独立的生产和运营职能部门,并且独立的生产和运营职能部门的营业收入,员工工资和总资产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职能作为分支机构,当场预付企业所得税。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和管理职能部门的营业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不能分开核算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的部门不视为同一分支机构,不支付企业收益。当场提前征税。

第11条企业内的附属二级和下级分支机构,不具有主要生产和经营功能,并且不对本地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究开发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仓储等。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二条如果公司在上一年被认定为小型低利润企业,其分支机构不得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三条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成立之年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九条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分期缴纳,各分支机构之间应分担50%,总公司应预先缴纳50%。总公司预付部分中的25%将存入,25%将预先支付给中央国库,并将根据财税[2008] 1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应根据上一年度(以上一年度至一月份至六月以及上一年度为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员工工资和总资产的三个因素计算每个分支机构。七月至十二月机构应分担所得税的比例。这三个因子的权重分别为0.35、0.35和0.30。计算公式如下:

分支机构的分配比率= 0.35×(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的总和)+ 0.35×(分支机构的总工资/分支机构的工资的总和) )+ 0.30×(分支机构的总资产/每个分支机构的总资产)

上式中的分支仅指需要在现场预付的分支。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分摊比例后,本年度将不会进行任何调整。

因此,如果您在成都设立分支机构,则需要每季度预付部分本地所得税。对于特定算法,您可以详细阅读本文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希望采用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