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取得的收入有关的企业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因此,纳税人取得的合法证明,属于与取得的所得有关的合理支出时,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他们没有获得与所得收入无关的法律证明或支出,则不能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缴纳扣除。
第5列“财务费用”:行包括:6,佣金和手续费,21,利息收入和支出,22,汇兑差额,23,现金折扣,24,其他。
表格内关系:第25行第5列=第5列,第6行+ 21 + 22 + 23 + 24。
因此,公司银行的汇款费用可计为6,佣金和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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