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在去年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费用部分输入错误,银行帐户已被扣除。但是,该报告尚未宣布,最后解决尚未完成。有什么补救办法吗?报告报告时,
可以输入正确的数据吗?然后扣除下一年的超额所得税部分?如果可能的话,是否有必要在税务局办理手续,还是仅在帐户本身上办理手续?
提交报告时可以输入正确的数据,并扣除下一年的多缴所得税部分。
企业所得税结算的会计记录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并按月或按季度预缴。每月(季度)预付款(通常是季度预付款),年末结算和所得税支付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度计算预付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
2。支付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款-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3。新年前一年的4月30日之前,应将年度所得税减去预付税额,正数为应纳税额: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4。支付年度税收结算以支付应付税款:
5。利润再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6。年度结算和付款,如果计算得出的年度应付税款少于预付税款: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超额所得税)
7。利润再分配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批准后退还:
借:银行存款
贷款:应纳税额-应纳税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超额所得税)
9。多缴的所得税将不退还税款,这笔税款将用于抵消下一年的预缴所得税:
10。免税公司还需要输入以下内容: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税款
贷款:资本公积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