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异地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提问时间:2020-05-01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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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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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市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区域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8〕28号)第22条规定,总行应在年底后的5个月内,根据纳税人的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数数并支付。所有分支机构均不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当年应交的所得税由总公司缴纳到中央国库中。在当年多缴所得税的情况下,总公司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出具退税等证明,并按照规定从中央国库退还。按照规定的程序。

异地分支机构税务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对于未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税务局规定,总行原则上由总行负责收集和计算纳税申报表,然后按照统一分配遵守规定。所有财务会计都应进行。没有独立的会计核算方法和非独立的会计核算方法,只有现场申报和付款明细表以及汇总申报和付款明细;

2.增值税:分支机构不受法人的工商许可证的影响。原则上,它们是根据地域管理的。有独立的会计方法和非独立的会计方法。机构统一进行财产核算,但基于公司所得税核算方法最好是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一些省份规定,各省市分支机构的所得税采用总行汇总和再分配的管理方法,而各区县支行的所得税汇总后不执行。重新分配。查看您的分支机构是否跨省,市或区。如果是跨县支行且有增值税,最好采用非独立核算方法,跨省市分支机构应采用独立核算方法

跨区分支机构所得税如何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