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季度所得税申报表,您必须支付利润,即应缴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
每年的清算和付款将从次年的1月到次年5月进行,并且还会增加。
填写说明
1.此表格适用于通过审计收集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及在中国设立机构按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
其次,表格标题项目:
1.“税收期”:纳税人填写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月的最后一天(季度)。
年中开始营业的纳税人填写从当月(季度)的一天到季度的最后一天的“纳税期”,并从下个月起正常报告(25美分硬币)。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全名。
3.填写各列
1.来自“实际预付”第2行至第9行的纳税人:填写“当前期间的金额”列,该数据是从当月的第一天到当月的最后一天(一季度) ;“金额”列,该数据是从纳税人的1月1日到该季度的最后一天(或一个月)的累计数量。纳税人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可退还)是“累计金额”第9栏“可补偿(可退还)所得税”的数据。
2.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第11至14行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付款”第16行:纳税人:填写报告表中“当前期间金额”的第11至14和第16行的数据是从每月(每季度)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第四,填写报告
该表的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是从第1行到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预付款申报方法分别填写,包括由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施真正预付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9行;预付上年每月或每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在第11至14行填写;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付税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16行。
2.第二部分是从第17行到第22行。实施总纳税的总部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写第18至20行;分支将填充第20至22行。
五,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报告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的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报告会计系统所占的运营成本。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成本(费用)。
3.第4行“利润总额”:填写会计系统计算出的利润总额,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填写本行根据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得出的估计利润。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
4.第5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
5.第6行“应付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第6行=第4行×第5行,第6行≥0。
第7行,“所得税减免金额”:填写当期享受的所得税减免的实际金额,包括减免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和小型利润企业,高科技企业,并经税务机关批准或其他减免税备案。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而“当前金额”列未填写。
8.第9行“已补偿(可退款)的所得税金额”:填写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补偿(退款)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当第9行<0时,填写0,并且“此期间的金额”列未填写。
9.第11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海外收入。
10.第12行“本月(季度)收入的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税收入计算出的当前应税收入。
按季节划分的预付款公司:第12行=第11行×1/4
每月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额。
12.第14行“应付本月(本季度)的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月应付本月(季度)的所得税。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第13行,“确定本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该税项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权威。
14.第18行:“总部应支付的所得税”:根据该表第一部分的当月或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人总摘要(第1行) -16)。机构按预付比例计算的预付所得税金额。
(1)纳税总企业的总部根据实际付款额:
第9行×预付款的25%应该由总部共享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应纳税额的25%
(3)纳税人总行的总部,该总行通过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预付了:
行16×总公司应付款的25%
15.第19行“用于中央税收分配的收入税额”:根据该表的第一部分(第1-16行)填写本月或季度的预付款的汇总纳税人总行所得税额。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照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
第9行×中央政府预先分配的集中税的25%
(2)根据上一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预付的总纳税人总行:第14行×中央政府集中分配的预付税率的25%
第16行×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预付款的25%
16.第20行“分支机构所得税金额”:根据此表格第一个月(第1-16行)本月第一个月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汇总纳税人总部,或季度,根据分支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股份的预缴比例计算。
第9行×分行预付款比例的50%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值,汇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分行评估的预付款率的50%
第16行×分行预付款比例的50%
(银行分行填写总行宣布的第20行“分行的所得税金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根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所得税的分配”:根据当前总部的申报表“分支机构的所得税收入”第20行填写纳税分支机构的摘要×此表“分配比例”的第21行”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税表(A类)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值,对纳税人总部总预付款:第14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预付款率的25%
企业所得税年度报告表A(主表)
1.适用范围
此表格适用于需要接受审核的公司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申报。
其次,报告的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进行计算和填写,并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公司的“利润”填写数据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的相关表格。
3.填写相关项目的说明
(1)表标题项
1.“税收期”:正常营业的纳税人,填写日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纳税人在年中开始营业,请填写实际的生产经营月份同年12月31日;如果在年中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纳税人应自日历年的1月1日起至实际停业或法院作出决定并宣布的当月月底报告。破产;在年中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应当从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第一天起至实际停业当月的月末报告。或法院裁定并宣布破产的日期。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姓名”:填写税务登记证中所述的纳税人全名。
(2)表面物品
该表根据企业的总会计利润,计算加减税额后的“税额调整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异(包括一次性和暂时的收入,扣除额,资产等差异)通过税收调整调整时间表集中(附件表3)。该表包括四个部分: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附加信息。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适用于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施“企业会计系统”和“小企业会计系统”的会计系统中“收入声明”部分与本表不一致的企业应根据此表的要求调整并填写“收入声明”中的项目。
这部分纳税人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明细适用于通过附表1(1)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 )“收入明细表”和附表2(1)反映“明细费用表”;运用《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填写表1(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和表2(2)的纳税人)“金融企业成本明细表”的相应栏;适用“机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私人会计制度”的公共机构,社会组织,非企业私营非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请填写表I(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1(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非企业单位的支出项目明细表”。
2.“应税收入的计算”和“应税收入的计算”中的项目,除了根据主表的逻辑关系计算的指标外,其余数据均来自附表。
3.“补充信息”包括当年为统计税源而收取的税额。
(3)行描述
1.第1行“营业收入”:填写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确认的总收入。该项目应基于对“主要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帐户金额的分析来填写。通常,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2(1)“成本和费用明细表”中的相关行计算;金融企业填写并填写附表2(2)“金融企业成本和成本明细”中的相关行计算。
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写纳税人当前的利润总额。根据上面的行计算并填写该列。该金额等于10行+ 11-12。
14.第14行“增加税项调整”:填写纳税人未在总利润中包含的应税收入项目,不允许通过税项扣除的支出项目,超过扣税标准,资产类别应税调整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当期预售收入估算的利润。纳税人根据附表三“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调整增加额”一栏进行计算和报告。
15.第15行“减少税收调整”:填写以下报告:纳税人已将其计入利润总额,但暂时不能将税款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并且增加了根据上一年税收法规从上一年结转了当年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减少收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收入(已转换为销售收入),以及按规定计算的估计利润。纳税人根据附表3“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减免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16.第16行“包括:非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中所包括的,属于税收规定,所收取的行政和机构费用的税收拨款依法并包括在财务管理中,国务院规定的政府经费和其他非应税收入。
17.第17行“其中:免税收入”:填写已计入总利润且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的收入或收入,包括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在符合条件的居民中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在中国设立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股权投资收益,例如股利和实际上与机构和场所有关的股利;合格的非营利组织收入。银行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净投资收入”主题的发生额填写分析。
18.第18行“包括:收入减少”:填写纳税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指定的资源的使用。标准产品将扣除规定收入的10%。
19.第19行“其中:来自减税和免税项目的收入”:填写应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单独计算的减税和免税项目的收入。
20.第20行“其中:额外扣除”:填写纳税人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以及安置残疾人方面产生的实际研发费用。国家鼓励的其他就业人员支付的工资。如果符合税收条件,则应按附加扣除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1.第21行“包括: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如果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投资了一家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2年以上,则可以占股权投资的70%其投资额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持有该股权的两年内扣除。如果扣除额在当年不足,则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
22.第22行“添加:用于弥补国内损失的海外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纳税人计算和支付企业税款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所得税,利润可以弥补国内商业组织的损失。也就是说,当“利润总额”加上“税收调整增加额”减去“税收调整减少额”为负数时,银行填写企业用于补偿国内损失的海外应税收入部分,而最大值为不得超过公司所有的海外税收收入;如果是正数,如果上一年没有损失,则银行填零。如果上年度有亏损,则以应弥补上年度亏损的最大值为准,且最大值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的全部海外应纳税所得额收入。
23.第23行“税收调整后的收入”:填写当期纳税人的调整后应税收入。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13行+ 14-15 + 22行。如果此行为为负,则是可以在下一年结转的亏损额(可以在当年弥补的收入额);如果为正数,则应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4.第24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在纳税前弥补的上一年的损失额。该金额等于附表4“公司所得税弥补损失的详细清单”第6行第10列。但是,它不得超过此表第23行的“税项调整后收入”。
25.第25行“应税收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23-24行。该银行不得为负。该表第23行或按上述顺序的计算结果为负,并且该银行的金额应填充为零。
26.第26行“税率”:填写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
27.第27行“应付所得税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25×26行。
28.第28行“所得税减免额”:输入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实际减少或免除的公司所得税额。包括中小微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过渡政策的企业,实际税率与法定税率的差额等。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减免税批准。该金额等于附表V“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33行。
29.第29行“贷方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在购置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方面的投资。设备投资的10%可以来自企业年份应纳税额中的应纳税额;如果当前年度不足,则可以在接下来的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额。该金额等于附表5“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40行。
30.第30行“应付税款”:填写纳税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额,并根据上述相关行号进行计算和填写。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27-28-29行。
如果在国外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额小于信用额度,则应根据在国外缴纳的实际所得税额列出“外国所得税信用税额”;大于信用额度的,按信用额度填写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部分,您可以使用年度信用额度来抵消未来五年内当年税收抵免的余额。
33.第33行“应付实际所得税”:填写当期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30行+ 31-32行。
34.第34行“当年的累计实际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在当月(季度)支付的累计所得税金额。
35.第35行“包括:收集纳税人的总部以分摊预付税额”:填写纳税人总部从1月到12月(或1到4季度)所分担的本地纳税人的预付税额)。
36.第36行“其中:总公司对总税款的财政调整预先支付的税款总额”:填写自1月起总公司总税金的税收调整收入到十二月(或1-4个季度)图书馆的预付税额。
37.第37行,“包括:收集由纳税总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分配的预付税款”:填写当地分支机构以共享预付税款。
38.第38行“合并税(母子系统)成员企业的预付款比例”:填写国务院批准的预付预付费成员企业的比例。
39.第39行“合并纳税人的原地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合并的纳税会员公司的原地预付所得税金额。根据“实际应纳税额”和“预付比例”“计算并填写。金额等于此表的第33×38行。
40.第40行“今年应交所得税(可退还)”:填写当期纳税人应交所得税(可退还)。金额等于此表的第33-34行。
41.第41行“本年度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扣除额”:填写已结清并缴纳以前年度已缴税款但尚未处理退税并支付了税款的纳税人数量今年数量。
42.第42行“上一年的未存储收入金额”:填写纳税人上一年的损益调整税,上一季度的第四季度或十二月预付的税款和在今年的存储中收集和结算的税额。
IV。表内和表间的关系
1.第1行=附表1(1)第2行或附表1(2)第1行或附表1(3)第3至7行的总计。
2.第2行=附表2(1)第2 + 7行或附表2(2)第1行或附表2(3)第14行
3.第10行=第1-2-3-4-5-6-7行+ 8 + 9行。
4.第11行=附表17(1)第17行或附表1(2)第42行或附表1(3)第9行
5.第12行=附表2(1)的第16行或附表2(2)的第45行。
6.第13行=第10行+第11-12行。
7.第14行=附表III第3行第3列的总计。
8.第15行=附表III第55行的第四列的总和。
9.第16行=附表14,第4行第4栏。
10.第17行=附表5的第1行。
11.第18行=附表5的第6行。
12.第19行=附表5的第14行。
13.第20行=附表5的第5行。
14.第21行=附表5的39行。
15.第22行=附表VI的第7栏总计。
16.第23行=第13行+ 14-15 + 22。
17.第24行=附表IV的第6行第10栏。
18.第25行=第23-24行(当该行<0时,首先调整第21行的数据以使该行≥0;当第21行= 0时,第23-24行≥0)。
19.在第26行报告25%。
20.第27行=第25×26行。
21.第28行=附表5的第33行。
22.第29行=附表5的40行。
23.第30行=第27-28-29行。
24.第31行=附表VI第10栏的总计。
25.第32行=附表六第13列的总计+附表六第15列的总计或第17列的总计。
26.第33行=第30行+ 31-32。
27.第40行=第33-34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