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确实无法修改,则可以先声明并付款,然后向税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以退税
以前年度已缴所得税的调整方法:
根据《企业所得税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11条,纳税人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少于本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为需要在结算期内清算企业所得税;预付税款超过应纳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退还。一年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从今年的新收益开始,您可以按季度或按月弥补损失。
实际上,就像上一年的年度申报一样,当公司所得税的月度或季度申报有利润时,您可以填写上一年的亏损数以弥补上一年的亏损,这样就可以减少每月或每季度支付所得税对公司资金有利。
而且,比年度报告更容易弥补损失,只在月份和季度的申报表栏中填写数字,而不是更复杂的年度损失列表报告。
因为公司所得税是按年计算的,并且分期支付,所以每个月度的季度申报单只需要填写累积额以弥补损失,而不管前几个报告期的赔偿额如何。只有在进行年度申报时才真正需要清算以弥补损失。
对于2012年的人民币3191.25元的额外企业所得税,应进行以下输入
借款:其他应收款-企业所得税退款3191.25
贷款:以前的年度损益调整数3191.25
借款:先前的年度损益调整数3191.25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191.25
2013年第一季度的预缴所得税条目如下
借款:所得税费用1810.31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款1810.31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款1810.31
贷款:其他应收款-企业所得税退款1810.31
借用:年度利润1810.31
贷款:所得税费用18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