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林业种植的园林绿化公司可享受5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2.相关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规定,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其中规定,林木种植和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花卉种植的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一半。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可用于享受特许权使用费减免优惠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收入;在年度结算和支付期间,纳税人应将结算和支付期间的补充备案信息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权利1)在预付款期间提交的文件:“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记录表”
(2)结算和结算期间的补充备案材料:“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项目或农产品初级加工的描述和核算情况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采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其优惠项目应当分别计算,并计入当期费用。被合理分享;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规定,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以免除或减少。其中规定,林木种植和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花卉种植的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一半。
贵公司应分别计算不同优惠政策的收入,并合理分担公司的期间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在预缴税前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清算期间,纳税人应将有关结算和付款期间的补充备案材料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如下所述。
免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免费的
相关的增值税政策
自产自销和销售农产品的免税政策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5条规定:农业是指人工林,水产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1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
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少公司所得税,这意味着:
(1)来自以下项目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土豆,油,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
坚果的栽培;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种植;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