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税法,在组织所在地以外地区开展业务的公司必须在组织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签发外部管理证书,在项目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和开具发票,并向企业付款在项目所在地预先缴纳所得税。预先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从主管机构所在地的税务局中扣除。
你好!如何编写异地施工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如果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属于单位性质,则会计分录:
(1)根据税单
借款: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
信用:库存现金等。
(2)在月底,根据所支付的税款
借款:所得税费用-个人所得税
贷款: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
(3)结转时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所得税费用-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所在地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227号规定:
1.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地点或经营管理地点(以下简称所在地)在县(区)外进行建设的,应当向地方主管税务机关,用于签发出境业务活动的税收管理证书(以下称为外出营业执照),其营业收入应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计算和征收。否则,应将企业营业税的项目所在地(以下称建筑工地)的经营收入,从其经营收入中当地征收。
2.建筑安装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签发外发营业执照:
(1)中标通知;
(2)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3)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4)此系统的构建团队。
地方税务机关收到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及时核发营业执照。
3.持有营业许可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现场时,应向施工现场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商务旅行许可证,并应根据完成时间表,先后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服务,或根据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应付所得税的纳税证明。收到上述材料后,施工现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进行验证后进行注册,并且不再颁发税务登记证。企业将持有由当地税务机关签发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企业的业务活动完成后,应在施工现场向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向税务机关提交营业许可证。
4.对于外出施工的建筑安装企业,地方税务机关应主动与施工现场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并做好出境企业的税收确定工作。施工现场的税务机关应积极与当地税务机关合作,避免损失企业所得税。
五,营业执照由县(含县)或以上的税务机关统一打印并编号。县(市)税务机关要定期检查下级征收单位填写的营业执照状况,并加强对外发营业执照使用的管理保证了及时收税。
六。建筑安装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政税收法规的规定建立账簿,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对于尚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设置账簿,账目混乱,信息不完整,无法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建筑安装企业,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其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