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的结算和清算,所建立的早期企业是地方税,一般纳税人基本上都需要所得税来清算
企业所得税按季度征收。第三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是在十月份征收的,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将在明年一月征收。你说的月份是几个月。所得税每季度申报一次,并按累计额收取。月数是没有意义的。
林场出售的木材是自种的,属于林木的种植和种植。根据《所得税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包购买不免税。
第86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1)款规定的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以免除或减少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
(1)来自以下项目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种子,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种植;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牲畜和家禽育种;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和维护,以及其他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
1.木材销售税率分为三种:
(1)一般纳税人的非林业企业营业税率为17%。
(2)小规模纳税人的非林业企业出售木材的税率为3%。
(3)林业销售原木的增值税率为13%。
2.根据确定增值税率的基本原则,中国的增值税除了对出口商品实行零税率外,还设定了基本税率和低税率。
(1)基本税率
除所列商品外,销售或进口商品的纳税人的税率为17%;那些提供加工,维修和更换服务的人也要缴纳17%的税。此税率通常称为基本税率。
(2)低税率
如果纳税人出售或进口以下商品,则税率为13%。该税率称为低税率。
1.谷物和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产品。
3.书籍,报纸,杂志。
4.饲料,肥料,农药,农业机械,农用薄膜。
5.农产品。
6.金属矿产品。
7.非金属矿物开采产品。
8.视听产品和电子出版物(自2007年1月1日起)。
9,二家酿造厂(2008年7月1日起),食盐(2007年9月1日起)。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物品。
扩展配置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通知明确指出:“从事种植,育种,繁殖和捕鱼的农民已经缴纳了农业税和畜牧业税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税务机关没有证据表明卖方不是“农民”,也不在销售“自产农产品”,则应按照“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的政策执行。
因此,在确定农民的身份的情况下,如果您出售的是自产农产品,或者税务机关没有证据证明您出售的苗不是自产的,那么您就不会受到约束对种苗的销售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出售的幼苗不是自产的,并且税务人员可以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点,则您应按照相关的税收政策缴税。
参考:搜狗百科全书-林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