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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8号公告):有效期内的《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和海洋渔业企业,对海洋渔业业务所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第八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少。所得税是指:
(1)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豆,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栽培;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和维护等,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
(2)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应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根据上述规定,将通过征收公司所得税将养鱼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