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企业所得税影响利润吗-预缴企业所得税影响结转吗

提问时间:2020-04-30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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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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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结转利润跟预缴所得税分录,是做在12月还是1月

在2006年第四季度的税前收益

借:营业税和附加费

贷款:应纳税

交税

借:应交税款-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年末利润分配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

算预缴所得税(收入-成本费用),管理财务销售费用月末已结转至本年利润,对算预缴所得税有影响吗

所得税的计算依据是企业的利润总额。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和附加-销售支出-行政支出-财务支出-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总利润=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所得税总额

如果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已结转到本年度的利润帐户,则这些科目将不再对“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但是,根据上述公式,请注意,无论是否考虑了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其他科目的转移都已完成。

所得税是否一定要预缴?没有预缴有什么后果?

是。

月或一个季度的利润可以用来弥补税法规定的上一年的亏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月度预缴税额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2008〕635号)。

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以及计划分立的城市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根据各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每月(每季)每月(每季)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告)的通知(国税函〔2008〕No。 (第44条)(以下简称“通知“)经过研究,该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现在已经清楚地反映出与每月(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税前纳税申报表的提交有关的问题:

1.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的月度(季度)年度纳税表”第4行的“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填写并解释第5条项目相应地修改为:“第4行的实际利润金额:在扣除上年度应弥补的亏损和应纳税所得额和免税收入后,填写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利润总额的余额。机构,社会组织,非企业私有单位填写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当期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的估计利润计入本行。

...

国家税务总局

2008年6月30日

企业所得税预交问题?

1。

如果和解后要支付的金额比您提前支付的36笔少了24笔,只需将

放在公司所得税的应纳税项中即可。如果有借方余额,则证明是多付的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按月计提,并结转到“今年的利润”帐户。以前已经预提了36所得税,

借款:所得税费用36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36

借用当年利润36

贷款:所得税费用36当

在12月计算时,应退还36-24 = 12元,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12

贷款:所得税费用12

借款:所得税费用12

贷款:今年的利润12

此时,“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的主题是借方余额12元,这意味着多缴的所得税是12元。

⑵如果贵公司将一次性损益表转移到“今年的利润”,则到年底将按照预缴所得税24元计入( (如果先前未计入)并结转转到“今年的利润”主题;

⑶到年底,将采用增加折扣和减少补给的原则。此时,调整后,仍然会出现多付款项(也就是说,“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的科目仍然是借方余额)如果经税务局同意退还税款,则在实际收款时借:银行存款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此时,“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帐户中没有余额;如果税务局同意在下一年将其用作预付税,则仍将不予处理,并将其保留在“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的借方余额中

的另一种处理方法是,所得税费用不包括在所得税的预付款项中,而仅包括在可扣除的所得税可扣除项中。于年末,所得税根据当年的累计数计提,但无需进行任何调整。可以计入上年度的损益调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