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实施源代码预扣,付款人是预扣代理。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或应付款时,代扣代缴税款应从应付款或应付款中代扣代缴。具体请参见《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来源代扣代缴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税收法规。
总会有一方为交易付款,这就是来源zd。此源代扣还必须遵守源代扣或领土原则预扣。它最多发生在跨境技术交易或您的技术交易中。例如,中国公司从日本公司购买技术。谈判成功后,日本公司将出口该技术是提供给中国公司的,中国公司必须支付技术引进费的优惠版,但是根据中国税收法规,这也是一项国际通用规则。当中国公司在支付此外汇之前必须预扣预提所得税时,则这是源代扣代缴。
对于非居民企业,应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收入中扣除应缴纳的所得税,缴纳方为代扣代缴人。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或应付款时,代扣代缴税款应从应付款或应付款中代扣代缴。
对于非居民企业和事业单位因在中国境内的工程运营和劳务收入而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费或劳务费的付款人作为预扣代理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7条和第38条的规定,如果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或未履行扣缴义务,则纳税人应在发生收入的地方缴纳所得税。纳税人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可以从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为其他收入项目支付的应纳税额中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