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
销售额?从理论上讲,两个报表的销售收入不相同是正常的,因为两者的销售额是不同的。
实际上,这取决于税务局的意见。一般而言,如果您清楚说明其与众不同的原因,那不是问题。
增值税是营业税和附加税,超额税不能填入利润表。
但是,可以补充额外的税款来抵消当前的一些利润。
营业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各种附加税率。
城市建设税= 0.85 * 7%= 0.0595
教育费附加= 0.85 * 3%= 0.0255
地方教育费附加= 0.85 * 2%= 0.017
防洪费= 0.85 * 1%= 0.0085
总计:0.1105此金额由营业税和附加费填写。(有关附加税率,请参阅当地政策)
首先,如果您以前的所有报告均申报为零税率,那么增值税和公司所得税0申报的问题不是很大。如果没有业务,增值税通常为0申报;公司所得税每季度提前申报对于付款,将在次年5月下旬之前执行上一年全年业务的公司所得税结算,因此季度预付款为0,但此季度预付款税率可能要课税影响企业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升级,因此如果企业不希望成为一般纳税人,则前期的预付款为0,后期的重新申报累计数也可以为零。唯一不容易的是还必须报告财务报表。但是,如果这是您接管之前的问题,那么从法律意义上讲,这不是您的工作范围和责任,不必担心太多。只要从下一次报告财务报表,就不要报告0。对于必须一起报告的行为,不可能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在内的季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是一个时间点报告。当时,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状况。如果您累积了6个报告的数量,那么只要正常的声明就足够了,公司的资产就不会被人为地扩大6倍。对于损益表,当您自己声明时,您需要同时声明当前数据和当年的累计数据,因此您无需人为地进行累加。
其次,在报告国家税收所得税时,如果企业亏损,则无需纳税,如果该企业有利可图,则应按25%的税率缴纳该税,并且必须按同时,否则会形成欠税的不利影响。而且仅以这种方式描述您的业务,并且没有特定的数据,因此无法充分考虑此期间的报告情况。此外,在您的帐户结清并且业务清楚之后,还需要完成所得税的声明和季度财务报告。
第三,财务用数据说话,您听到的内容不准确,财务报表和帐簿应该保持一致,否则,如果以后进行税务审计,帐簿和报告将不一致。涉水的风险更大,这是从事实中寻求真相的正确方法。已经产生的费用不是那么容易处理。
最后,根据帐户余额表填写报告。如果您有资产负债表,则可以填写申报表。它们大多数是一对一的对应关系。个别特殊项目需要合并或重新分类。您可以检查基本会计课本,有多种填写方法。
【摘要】新会计准则实施后,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方式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增值税会计核算变得简单。其次,考虑收入并结转成本被视为销售业务要求;第三支付增值税时,它不再区分当前和以前的增值税,并且进行相同的会计处理。增值税是对从事商品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更换服务以及商品进口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增值税。根据企业规模和核算的健全性,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本文所指的增值税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处理新标准(应用指南)和旧标准(系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增值税会计科目变更
增值税会计科目变更反映在两个方面:
(1)更改总分类帐帐户
增值税最初是在“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项下计算的;新的会计标题将“应付税款”更改为“应付税款”,并且会计能力有所提高。增值税不仅包括原始的“应付税款”的相关内容,还包括原始记录在“其他应付款项”中的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在“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的详细科目下进行会计。
(2)增值税下每个明细栏的设置更改
过去,在“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明细帐户下,“进项税额”,“已付税款”,“未付增值税的转移”,“减免税”,“销售”“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应纳税出口可抵扣的国内产品税”,“转出更多增值税”等栏;目前,“应纳税额应支付增值税“增值税”明细帐户设置“进项税额”,“已付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和其他详细列来说明增值税。缩减。
第二,销售会计处理方式的变化
关于实施增值税的暂行规定规定,下列单位或自雇人员的行为被视为商品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托运;
2.销售寄售货物;
3.具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会计处理的纳税人应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进行销售,但相关机构位于同一县(市)内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的商品用于免税商品;
5.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自行生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被用作投资并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行生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分发给股东或投资者;
8.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免费赠予他人,因为销售活动应征收增值税。
视同销售的原始处理方法是:增值税是根据结转的产品,商品或材料的成本计算的,应纳税价格(或市场价格)的计算,而不是收入的计算;新的加工法规与销售有关做同样的事情,即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以下是旧会计与新会计对假定销售行为的区别的示例。
示例1,甲公司将其自产产品用于个人消费。该批产品的成本价为200万元,市场价为300万元。假设公司A为一般纳税人,则增值税率为17%。
旧的会计处理方法是:
借款:应付薪金251万
贷款:库存商品200000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510 000在
新准则体系下,会计处理方法为: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3 510 0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300万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510 000
借款:主营业务成本200万
在视同销售行为中,更改前后的增值税的计算和会计处理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但收入确认发生了变化。在新准则体系下,有必要确认被视为销售行为的收入和成本并计算利润,这将影响所得税的计算和支付。
III。月底和付款时的会计变更
过去,增值税分为两部分,一是应交增值税;二是应交增值税。另一部分是未缴增值税。在月底时,应将未付或多付的增值税转入未付的增值税。付款时,请区分是支付本月的增值税还是其他期间的增值税。要支付本月的增值税,请从“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已付税款)”帐户中扣除,并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本月未缴或未缴的增值税转入在未缴增值税中:如果是应缴但尚未缴纳的增值税,请从“应缴税-应缴增值税(转出未缴增值税)”帐户中扣除,并贷记“应缴未缴税款”“增值税”主题;如果是多缴的增值税,请借记“应付税款-未付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付增值税-应付增值税(通过增值税转移)”科目:支付本月上期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款-未付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在新的标准系统下,不再包括未缴增值税部分,并且在付款时不再区分当前增值税或以前的增值税。所有税项均应缴纳,应缴增值税(已付税款)“占。
示例2,公司A在2007年5月缴纳了人民币500,000元的增值税,其中应缴增值税为人民币600,000元; 2007年6月缴纳增值税80万元,其中本月应交增值税60万元,上月应纳增值税为10万元,新增增值税为10万元。
2007年5月: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已付税款)500 000
贷款:银行存款50万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 000
贷款:应交税金-未付增值税10万
2007年6月: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已付税款)70万
未付的应交增值税10万
贷款:银行存款80万
借:应交增值税-未付增值税10万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通过增值税转移)100 000
新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已付税款)800 000
从以上讨论可以看出,变更后的增值税会计更加简单明了,会计更加清晰合理,也可以大大减轻会计人员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