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如果是政策性搬迁,则比较复杂,在完成搬迁后扣除相应费用后,将搬迁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并计算企业所得税
3.政府无需为土地支付企业支付的补偿金支付土地增值税。
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处理方法执行,即各种拆迁资产的收入加销售收入,扣除各种折旧资产的折旧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搬迁或处置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企业政策搬迁和处置收入涉及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政策原因,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通过市场进行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以及从政府获得的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的收入。投标,拍卖,挂牌等)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中获得收入。企业取得的政策搬迁或处置收入,应按下列方式进行所得税处理:
(1)根据搬迁计划,企业将在搬迁后恢复原来的生产或业务,或使用企业搬迁或处置产生的收入购买或构造具有相同或相似性质,目的或价值的产品。搬迁前的新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利(以下称为固定资产置换),其他固定资产的改良,技术改造或职工的安置,搬迁或处分收益,可扣除固定资产的置换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费用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⑵企业没有计划或项目报告来替换或改进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买其他固定资产。拆迁收入应计入出售各类拆除固定资产的收入中。折旧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用于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3)使用政策调整或处置通过收入购买或改善的固定资产的企业可以根据现行税法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⑷在计划搬迁的次年起的5年内,企业获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不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五年内完成搬迁的,企业的搬迁收入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