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目前免税。对于公司,对于投资收益,在居民公司之间分配的股息免征公司所得税。据我所知,公司股票投资收益没有免税的规定,公司所得税是计算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第512号命令)第17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第(4)款提到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是指企业党的收入。
股息,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应当根据被投资单位作出利润分配的决定日确认收益的实现。
第83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的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指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股利,不包括居民企业连续购买的公开发行和上市流通的股票,且发行数量少于12几个月。投资收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 1号)关于鼓励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优惠政策的第2条:
(1)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获得的收入,包括交易股票和债券的差额收入,股票的股利,股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收入。
(2)证券投资基金的分配不对投资者的收入征收所得税。
(3)使用该基金买卖股票和债券的证券投资基金经理的差额收入不征收所得税。
根据上述文件,贵公司获得的投资收入是公司所得税应税收入的一部分。是否征收所得税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况:
1.符合条件的人,即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而获得的投资收入,免征所得税。
2.在12个月内连续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股票而获得的投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暂时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
国税发〔2008〕30号《企业所得税征收和征收办法(试行)》规定:(一)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核实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所得额。核实被批准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额。
⑵下列情况之一的,确认应纳税所得额:①可以正确核算(核算)总收入,但是不能正确核算(核算)总成本; ②可以准确核算(验证)成本总金额,但总收入无法正确计算(验证); ③通过合理的方法,可以计算和估算纳税人的总收入或总费用。
如果纳税人不属于上述情况,则应核销应付所得税。纳税人采用应税所得率法评估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情况,经营多个行业,无论其业务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按照其主要业务项目,由税务机关确定应税所得率。 。
(3)如果采用应纳税所得额批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则应付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应税收入=应税收入×应税所得率;或:应税收入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收入率)×应税收入率。
该方法并未明确定义“应税收入”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及其实施规定,我们知道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非应纳税所得额。 -应税收入+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
(1)非应税收入是指:(1)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费和政府经费;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非应税所得。
⑵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①国债利息收入; 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利,股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③在中国设立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企业获得与机构和市场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④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根据以上分析,
认为:征收税率已批准的企业的应税收入,不应包括符合规定且不需要增税的投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