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应交增值税=产出项目-(上期保留的投入项目+本期扣除的投入项目-转出的投入项目)
到期应付= 15-10
企业所得税等于总利润* 25%,如果您在当期有亏损,税务局将无法折现您的钱,因此在亏损的情况下无需付款
如果是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则可以扣除加油发票。如果是普通发票,则不能扣除,但两者均为费用,可能会影响利润。最好估算开票时本月可以退回多少条目。
分析:1.存在的问题:
(1)在建工程中,增值税被视为不含应税税款的销售。应付工资(福利)没有在会计中确认的收入,未将增值税视为营业税,在所得税中也未确认应税收入。
(2)税前业务招待标准(5000 + 2.1)* 0.5%=人民币250.01百万元,255 * 60%= 153万元人民币,超级栏= 255-25.01 =人民币229.9万元
(3)当年税前广告和业务推广费标准=(5000 + 2.1)* 15%= 7553.11万元,超栏= 1200-750.315 = 4496.85万元
(4)税前利息超支= 30-100 * 10%= 20万元。
(5)增值税不被视为营业税和所得税,也不确认应纳税所得额。
2.应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应交增值税=(50 + 100)* 210 * 17%= 5355元,
应付企业所得税=(50 + 100)*(210-123)* 25%= 3262.50元
(2)应付企业所得税= 229.99 * 25%= 57.4975
(4)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0 * 25%= 50,000元
总:
应支付补充增值税= 5355 + 3744 = 9099元。
3.调整会计
(1)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50 + 100)* 210 + 5355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50 + 100)* 210
应付税款和费用-增值税(销项税)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