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有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当天完成:
(1)纳税人,税务代表和法人代表收集并验证了实名信息;
(2)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主动申请发票。
(3)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处理税控设备的发放。第三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的规定,对首次申请增值税发票的新纳税人进行发票类型的核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收据的最大数量不得超过25;普通增值税发票的最高发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每月最高发票不超过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