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填写纳税申报表反映了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的问题。《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并以下一年度的收入弥补,但最长可以结转。不得超过五年。”《条例》第十条规定,“亏损”是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从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所得和各种扣除额中扣除的每个纳税年度企业的总收入额。这些规定。 ”
附表4“公司所得税明细”报告说明1.适用范围本表格适用于实施审计并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2.备案的依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有关税收政策,填写本纳税年度和纳税年度未税前补偿的损失额。此纳税年度的前5年。3.填写相关项目的说明1.第1栏“年份”:填写日历年。第1至5行从第6行向后推了5年,第6行是报告年。2.第2栏“利润或亏损”:在主表的第23行中填写“税后调整收入”的金额(亏损以“-”表示)。3.第3栏“合并和分离的企业转变为可收回的损失”:填写根据企业合并和分部的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损失额,在征税后将分支机构征税为2008年之前的独立纳税人计算尚未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损失的金额。(以“-”表示)。4.第4栏“该年度的可收回收入”:该金额等于第2 + 3栏的总数。5.第9栏“上一年的损失补偿”:该金额等于第5 + 6 + 7 + 8栏的总数。(第4列未填充正数)。6.第10栏第1至5行“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上一年损失”:填写主表第24行的金额,以弥补前5年未收回的损失。7.第10列第6行,“当年弥补的上一年的实际损失”:该金额等于第1列至第5列和第10列的总数(6行和10列的总数≤6的总数)行和4列)。8.第11栏第2至6行“下一年可以结转的亏损”:在前5年的损失由本年主表第24行的数据填充后,每年都没有尚未得到补偿亏损额,以及当年未弥补的亏损额。第11列=第4列第9列至第10列的绝对值(第四列大于零,并且不报告行号)。9.第7行第11栏“以后几年可以结转的亏损总额”:填写第2至6行的第11栏的总数。第四,表第6行和第10列之间的关系=主表的第24行。附件:弥补损失。附表四。 Xls
1.填写相关项目的说明
1.第1栏“年份”:填写日历年。纳税人应首先在第6行报告本年度,然后将上一年从第5行推至第1行。纳税人有政策迁移的,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期间中扣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年份,并按照可以弥补亏损的年份进行报告。
2.第2栏“税收调整后的收入”第6行填写如下:
第20行“利润救济” <0,在此处报告时,将被计算为0。
3.第3栏“合并和分拆(转出)可收回损失”:根据特殊税收处理规定,填写因企业合并和分拆而允许的可收回损失用于公司重组,以及因企业分离而转移出的可收回损失金额(转移损失以“-”号表示,转移损失以正数表示)。
4.第4栏“该年度可以弥补的损失金额”:第2栏小于零时,该金额等于第2栏+ 3栏,否则等于第3栏(亏损用“-”表示)。
5.“已补偿前一年的损失”:填写已补偿前一年的利润,包括:前四年,前三年,前两年,前一年和前四年在“项目”列中,对应于前三年,前两年和前一年。
6.第10栏“上一年度实际弥补了当年的亏损”第1到5行:报告本年度的利润时,请使用第6栏第2栏今年的“税收调整后的收入”来弥补前5年。弥补损失。
8.第11栏“可在以后年度结转的亏损”第2至6行:填写今年前四年未完成的损失和当年的损失
9.第11栏“下一年可以结转的亏损总额”第7行:填写第11列的第2至6行。
其次,表格与表格之间的关系
(1)表中的关系
1.如果第2列<0,则第4列=第2 + 3列,否则,第4列=第3列。
2.如果第三列> 0,第二列<0,则第三列<第二列的绝对值。
3.第9栏=第5 + 6 + 7 + 8栏。
4.如果第二行和第六行> 0,则第十列的第一行和第五行的相同行时间≤第四行和第一行的相同行时间的绝对值,并且第五行-第一行和第五行的同一行行时间;如果第二行和第六行<0,则从第一行到第五行的第十行= 0。
5.如果第二列中的第六行> 0,则第十列中的第六行=第十列中的第一+ 2 + 3 + 4 + 5行,且≤第二列中的第六行;如果第二列第6行<0,第10列,第6行= 0。
6.第4列是带有负数的行,第11列中的同一行=第4列中的行的绝对值,第9列中的行-第10列中的行。否则,在第11列的同一行中填写“ 0”。
7.第11栏第7行=第11栏第2 + 3 + 4 + 5 + 6。
(2)表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