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之间划拨资产税收筹划,母子公司之间资产划转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31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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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31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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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母子公司之间划转资产给有关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全资子公司之间资产划转税务如何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改组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通知》(财税[2014] 109号),由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与居民企业之间的关系。服从相同或多个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100%根据账面净值转让股权或资产。对于具有合理业务目的而没有减少,免税或延迟缴税的主要目的的人士,股权或资产在转让后十二个月内不会转让。如果转让的股权或资产的原始实质性经营活动发生变化,而受让人公司和受让人公司均未确认会计损益,则可以根据以下规定选择特殊税收处理:

1.受让人公司或受让人公司均不确认收入。

2.受让企业取得转让的权益或资产的计税依据,以转让的权益或资产的原始账面净值为基础。

3.受让人企业获得的已转让资产应根据其原始账面净值进行折旧和扣除。

关于母子公司之间资产划转的财务和税务分析(案例)

1.公司A根据高尔夫球场的账面净值增加公司B的资本,并更改​​了营业执照。并在营业登记变更后30天内,前往国家土地税进行税务登记变更。

2.在土地增值税方面:

尽管高尔夫球场是由房地产公司A开发的产品,但由于公司B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此它并未触及财税[2006]的土地增值税缴纳条件。 21。

根据财税[1995] 48号的规定,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然而,八卦说,今年下半年可能会出台新政策,并且已经发布了咨询草案,您将不再受到这种情况的困扰。请快点。

3.在公司所得税方面:

公司A认为销售和成本为净额,没有产生公司所得税。

许多人担心,税务局会命令A公司将高尔夫球场的“公允价值”视作销售收入,这是相关业务的“管理法”的要求。实际上,由于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增资(增加的注册资本)实质上是“转移”,因此是“有正当理由”和“具有合理的经营目的”,而税务局一般不在乎。

去年,我执行了一项命令:母公司以大量土地增加了其全资子公司的资本,并将其视为账面净值,而该土地的公允价值低于30亿。

此外,国税局对国有企业与税收有关的问题也不太重视。

4.契税:

“财税[2012] 4号”:其全资子公司的投资和土地及房屋所有权的增加免征契税。

如果您的高尔夫球场也被视为房地产,则本部分适用。

请注意,所有“豁免”都必须事先由税务局提交(与批准没有本质区别,您必须向税务局写一份记录报告,该报告将在计算机系统,地区和县税)主席团批准后,主席团将通知您。

5.在营业税方面:

“财税[2002] 191号”:对股票投资于房地产,参与收益者的利益分配并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请注意,这是“不征收”的。我个人的理解是,由于不征收税款,因此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因此无需备案。但是,在去年的实际运行中,收集和管理局仍然要求编写“记录记录”。只要写下来,无论如何,最终结果不会交税,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