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经销环节税收风险

提问时间:2019-10-05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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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0-05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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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4.08"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查处税务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的通报》全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查和处理违反税收官员违纪行为的增值税发票案件“ 4.08”的特殊虚假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城市内的各个单位制定了单独的计划:

2013年4月上旬,吉林省国家税务局通过了税务审计,并选择了一系列惠南,六合县和双辽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4.08”案例)。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吉林省乃至全国税务,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 4.08”案件。吉林省国家税务局新党组敢于承担责任,不怕困难。它被列为重大案件执行审计,并主动进行了“一个案件的双重调查”。在国家税务总局纪检局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处理。一群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税务官员。为了警告警察并教育收税员学习本课,现将有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案件复审”的基本情况4.08“案

从2011年至2013年,吉林省惠南县,柳河县和双辽市的121家企业参与了“ 4·08”案,缴纳了2%至2.5%的手续费没有任何商品交易。方式上,从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购买成品油,货运和煤炭发票等,共扣减8.7万笔,涉及金额378亿元,上缴税金54亿元;同时,按4.5%至5.5%的收费标准,对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793家企业开出了14.8万份煤炭和铁精粉专用发票。亿元,税收57.7亿元。截至目前,税务机关已作出57亿元(税额的98%)的税收处理决定;查处税金18亿元(占虚假税额的31%)。公安机关逮捕或控制了涉案嫌疑人115人,涉案企业120家。其中,有67家企业移送检察院提起诉讼,有25家企业进入审判程序。

截至目前,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已通过“一案双查”依法处理涉案税务人员76人。首先,司法机关对29名涉嫌犯罪的税务官员进行了调查和处罚。惠南县国家税务局原局长于润泉,原副局长,习海,原纪检组长孙庆基,六合县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梁全恩,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双辽市国家税务局局长李大江,原副局长陈玉明被视察。该机构的调查目前处于调查和起诉阶段。其次,六合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盛立芳和其他23名税务官员被警告解散党纪和政治纪律。第三是打个巴掌,告知批评少了24名纳税人的人。第四是认真承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调查国家税务总局三县(市)三级税务部门通化市和四平市国家税务局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解散通化市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杨振武,给予严肃警告和行政处分;党的内部警告和行政处罚已给予四平市国家税务局局长王宪虎。通化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主任于学德和通化市国税局负责领导工作。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志波被免职,被调任非领导职务,并受到了大规模的纪律处分;四平市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首席经济学家邢军被授予纪律

油价里有多少是税收吗

据悉,燃油税税率可能在30%至50%之间,即油价的30%至50%为税收。

燃油税是指政府对零售业中的燃油征收的特别税。提取一定比例的石油价格是通过征税增加道路的一种方式。

的基本原理是:车辆的类型和行驶里程的长短,货物的数量与油耗的数量密切相关。油耗越多,使用道路的动力就越大,因此它已包含在油价中。中上游的燃油税将增加,道路维护的义务将增加。燃油税“专项资金”的性质决定了它是“专项收益税”。

扩展

财政部经济发展部副主任曾小安于2008年7月8日在接受采访时明确声明中国政府网络:国家将合并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将继续完善燃油税改革计划,并征收燃油税。

针对对油价上涨是否会对燃油税政策实施产生影响的担忧,曾小安表示,燃油税改革计划的实施需要具备一些必要条件,例如相对稳定的油价和合理的形成。成品油的价格机制。

因此,根据目前的情况,国家将继续完善燃油税改革计划,并根据节能和道路交通税改革的总体要求开征燃油税。

自该国于1998年提议实行燃油税以来,社区一直在密切关注这一问题。曾小安说,2001年,考虑到当时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企的问题,为了稳定国内石油市场,避免增加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负担,国务院决定实施改革。逐步计划。

他介绍说,改革的第一步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征收车辆购置税,以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第二步是根据中国原油价格的变化征收燃油税。国际市场。替代一些用于道路维护和建设的费用,例如道路维护。

曾小安还透露,下一步,财政部计划进一步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某些污染环境或消耗大量资源的产品征收消费税,并进一步加强消费税在节能减排中的调控作用;财政部正在研究支持秸秆能源利用的财政政策,并努力尽快引入。

根据《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节能技术改造量超过10,000吨标准煤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可以由中央政府奖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燃油税

如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由于执法实体的无效或失败,或由于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国家侵权,行政执法过程中税收执法机构可能违反税收管理职能的行为。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行为。或者,税务机关管理个人的合法权益,这会导致法律后果,并需要收集各种风险因素,例如法律责任或行政和民事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的发展,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动面临严峻考验。一旦执法行为不当,便可能违反法律法规,而我们当地的税务部门就是执法部门。同样适用。因此,如何提高地方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规范执法行为,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基层的地方税务干部必须意识到这一点,因为我们的日常工作将与此紧密相关,从登记,变更,取消税务登记,识别异常家庭到提醒纳税申报表。而且对欠税额的征税,税收风险的应对(包括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法律文件的适用等都涉及税收风险点,这需要地方税收。在部门人员的日常工作中,我们必须谨慎和耐心,而且我们必须专业且专心。我们必须认真分析事件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执法风险。

一,税收管理中风险的主要表现

(1)税收管理中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税收登记信息是否准确,纳税人的性质是否准确以及税收识别是否正确。准确。欠税公告的发布是否及时,税率的执行是否正确,注销或非正常家庭的注销是否准确,及时等等。

(2)税务检查的风险:主要表现是针对税收的行政行为程序是否违法。如果按照规定出具了税务检查证明书,是否履行了规定的披露义务,收集的证据是否合法合理,手段是否合法,是否违反法定程序以及税收采取了保存措施和执行措施。第二个是引用的法律法规是否准确。如果“税收待遇决定”和“税收处罚决定”中的决定引用了法律和法规等高级条款,是否涉及内部文件,工作程序和其他低级条款的引用,引用的术语是不清楚和定性。准确等。

(3)实施政策风险。主要表现如下:首先,在税务机关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是标准化的。为了贯彻上级文件的精神,某些地方经常结合所谓的实际制定更详细和具体的操作方法和规定,以及这些方法和规定是否满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其次,在外部地方政府中,存在许多政治问题,对税收执法的干预以及是否会发布相关的不合规文件。

(4)当地税务部门人员的质量风险。主要表现是:在地方税收干部的实际工作中,由于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是否会做出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和地方税收形象的行为,从而给人事管理带来风险。

(5)来自外部环境的风险。主要表现是:税收政策经常变化,执法人员难以快速掌握,税收管理难以及时跟进。政府部门过分强调了税务机关的组织收入职能,这给现任税务机关带来了完成收入任务的压力。在大环境趋同的前提下,税收来源有从严格的税收监管区域转向宽松或相对自由的税收的趋势,这对税务机关如何在裂缝中生存进行了检验。此外,其他部门的丢失和缺乏管理和监控也给税务机关带来了很大的风险。例如,当申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