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支付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工资?
如果个人获得一年的奖金(包括年终工资),则应在两种情况下计算个人所得税:
(1)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领取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并且其领取奖金的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额。计算方法是:将全年总奖金除以12个月,将工资薪金税率表与商数进行比较,确定适用的税率和相应的快速扣除额,计算并支付个人收入税。
的计算公式为:应缴个人所得税金额=个人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快速扣除额
{{} }年度一次性奖金应单独计算和支付。
(2)全年领取一次性奖金,并且领取该月份奖金和薪水收入的个人低于
税法规定的成本扣除,计算方法为:将全年个人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月薪与薪金所得扣除费用之差”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适用税率和相应的快速计算扣除额,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的计算公式为:
应付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个人在当月获得一年的奖金,即个人月薪之间的差额,工资收入和费用扣除)×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由于上述税收计算方法是一种优惠方法,因此每个税收年度只能对每个人使用一次。此方法只能用于一次年度评估,并且奖金以倍数分配。
在某些公司中,员工采用年薪制,也就是说,部分薪金是在年终评估后支付的,而不是奖金。例如,一个人的年薪是一百万。通常有可能每月支付500,000,其他50则在年底评估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另外500,000是他的评估薪水,而不是奖金。公司还可以根据其评估结果计算奖金!
然后根据这个年薪制度,根据实际年薪计算个人所得税。我们如何合理避免税收?实际上,我们可以做到这一点,就是将他的年薪部分作为年终奖金来计算。如果公司在年底还给了他奖金,则可以与奖金一起分发,因为获得一次性年终奖金的个人税收算法是不同的。算法的个人薪水!
假设某人的年薪为100,000,其中每月支付50,000,而其他50,000在年终评估后支付。如果税款是根据实际年薪计算的,则年度应纳税额为:[(100000
每月应纳税工资总额为2850 * 12 + 150000 = 184200,即190000。
每月工资太低。扣除各种保险后,可以设置为大约6500,小于5000。这不仅共享年度奖励的金额,而且适用最低税率。以每月应纳税额5000为基础,税率为45。这样,12个月的薪水约为77000-78000。
采用纳税年度奖励的计算方法,其余的190,000-70,000。 112,000缴纳约27,000的税金总计约27500缴纳约18,000的总额以支付各种保险保险类型,它略低于8,000,这样,第二个税率是10%,每月税是345。这样,12个月的工资大约是120,000,其余的70,000是根据到年终奖金法。总税额约为13,500。 148,000
如果将月薪定为约16,000,并且扣除各种类型的保险后,该月薪将略低于12,500。第三税率为20%。月税为1245,月薪约为190,000。这样,不使用年度税收计算方法。年税约为14,940,并且已缴纳各种税款。保险金额为42,000元,实际金额为133,000。
根据以上计算,这是第二种方法,它更具成本效益。当然,有太多的假设,并不能保证与实际情况相符。另外,支付保险。虽然我没有得到,但毕竟是我自己的,尤其是公积金
如果您可以像您所说的那样将薪水和年终奖金分享给3个人,那么第一个方法应该是最合适的
,每人每年约65,000,那么扣除各种类型的保险后,每月5,500的工资约为4,200-4300。这样,12个月的税额就不到300元。保险约为45,000,实际成本约为150,000。
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仅供参考
个人工资薪金的税收筹划技术
工资薪金收入是指受雇或受雇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长,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就业。或与就业有关的其他收入。它按九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薪水越高,它必须支付的税额就越多。工资个人所得税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有关。如何有效地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自然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
有很多特定技能。在这里,我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技术:
首先,可以使用非货币支付方式来增加公益支出,并间接增加员工收入。改善员工的公益性支出,例如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便利的运输;为员工提供免费餐点;企业为个人雇员支付这些费用。企业可以将这些支出作为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支出。如果实际工资水平没有降低,个人将减少应由个人承担的税款。
二,工资分配方法特定行业(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海洋捕捞业和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产业)应支付年薪和工资收入。通过每月预付款进行计算和计算。因此,这些行业的纳税人可以使用此政策合理化其税收负担。当其他行业的纳税人每月工资变动较大时,他们可以从该政策中学习。
第三,个人实行双薪制的“双薪”,根据国税函〔2002〕629号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正在执行“ (参照国家规定,单位缴纳职工一个月以上工资后,应当将个人的“双倍工资”计算为一个月工资和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双倍工资”) “收入不再是原则上的。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税收入的全额应按适用的税率计算。但是,如果纳税人获得了“双倍工资”,并且当月的工资收入少于800元,将“双倍工资”收入与月薪和工资收入减去800合并,以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例如税额广东新大里公司职工于2003年12月领取工资5,000元。由于当年税收管理和税收筹划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公司计划年终奖25,000元。为了节省合法的税收,该公司在年终奖中拿出了5000元作为“双薪”,其余的2万元作为奖金。
(1)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应缴纳1薪水的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 = 505(人民币); 2年终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5000×25%-1375 = 4875(元);个人所得税合计= 505 + 4875 = 5380(元)。
(2)进行税收筹划后,应缴纳1薪水的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 = 505(元); 2.“双倍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000×15%-125 = 625(元); 3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00×20%-375 = 3625(元);个人所得税总额= 505 + 625 + 3625 = 4755(元)。与上述两种方案相比,后者的个人所得税为625元(5380-4755)。
IV。平衡奖金法奖金在薪金范围内。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适用于工资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公司按月发放奖金还是按季度,每半年或全年发放奖金,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有所不同。根据国税发[1996] 206号文,如果按月发放奖金,则应将奖金与当月薪金结合起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奖金是在几个月内分配的,则不能将其平均化为根据税法规定的月薪。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应单独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对于在中国没有住所的个人,他们每月领取的奖金也按适用的税率计算,而不是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也不按居住天数计算;如果个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