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智地使用税率节省税款
《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个人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的,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地产税。个人出租住房居住时,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房地产税暂按4%的税率征收。 %。
范例:刘先生在繁华地段作为商店购买了沿这条街的房屋的上下两层。合同规定年租金为100,000元,因此刘先生应缴纳100,000×12%= 12,000元的物业税。
刘先生的房屋属于商业和住宅用途的组合,用于居住在楼上和在楼下经营。如果刘先生与承租人签订了两份房屋租赁合同,楼上的租金将以每月2,000元的价格租给他人,第二份合同将楼下的租金用于商业用途,年租金为7.6万元,总租金收入为两部分为10万元。楼上房屋的年收入为24000元,房地产税率为4%,年房地产税为960元(24000×4%);楼下的商品房房地产税为76000×12%= 9120元,二者合计为10080元,比税款节省12000-10080 = 1920元而未区分租赁目的。
出租房屋时,纳税人应区分房屋用途,将营业场所与住宅分开,并分别签订合同。这样,可以减轻缴纳物业税时的税收负担。
2,使用税款计算方法节省税款
《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地产税应根据房地产税后原值的残值计算和缴纳。扣除10%至30%。房地产税的税率为基于房地产残值的1.2%;税率为房地产租金收入的12%。税法还规定,用于自住的房屋可免征房地产税,用于自雇办公室的房屋按房地产价格减去残值的10%至30%征收;用于租赁的,计为房地产租金收入。租金不得低于同一建筑物或同类房屋租金的单价。
私人企业主刘先生在办公区域购置了三居室和一居室,建筑面积为166.411平方米,价值121万元。根据税法,应在一年内支付房地产税10164元(扣除率为30%,应交房地产税为1210000×(1-0.3)×1.2%= 10164元)。
如果他与自己经营的一家私营企业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按市场价格计算的月租金为2,000元,应交的年度物业税为2880元(2000×0.12×12),必须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 2000×3%×12×(1 + 7%+ 4%)= 799.2元;个人所得税= 2000-1200-2000×12%-2000×3%×(1 + 7%+ 4%)×5%×12 = 296.04元,应纳税总额为2880 + 799.2 + 296.04 = 3975.24元。税额比上述计算少了6181.76元(10164-3975.24 = 6188.76)。
3.明智地使用支出扣除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复函明确规定,支出扣除的顺序明确:①在此过程中支付的税费物业租赁; ②由纳税人承担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用; ③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标准。其中,修理费用的扣除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为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的修理费用提供有效,准确的证明。每次维修的最高扣除额为800元。如果扣减不能一次完成,则扣减将继续进行,直到扣减完成为止。
房屋租赁必须承担某些房屋维修和保养费用。房租多少钱?一般而言,年租金带来的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的变化应在不超过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上。要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规则,扣除更多费用,减少税基,减轻税负。
企业如何合理避税的专题:按营业税缴纳5%(农村1%)的城市建设税和3%的教育附加费,按租金收入缴纳4%的房地产税(不包括未征用的房地产税);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采用了“空白规则”,例如“黑白合同”,“假礼物”和“房屋典当”,以避免征税。实际上,这里隐藏的重点是风险。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切忌采取不公平的方法避税,否则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据了解,一些二手房中介已经掌握了买卖双方的心理,以期尽快达成交易,并让双方“如何避免纳税”。 。常用的方法是:
首先,“故意压低交易价格”,买卖双方故意降低房屋的实际交易价格,以达到减税的目的。
专家提醒:对于“故意降低交易价格”的做法,首先,它违反了税收政策,政府的违法行为将很快增加监管和风险,其次,从买方的角度出发从外观上看,再次出售该物业时,较低的“购买价格”会增加销售差额,但会再次增加销售成本。
第二,伪造的礼物方法。这是二手房买卖双方“避税”的目的。他们没有亲戚和朋友,在私人交易之后,他们以“礼物”的名义对财产进行了公证。根据现行政策,礼物的转让只需要买方支付4%的契税,如果转让在5年内进行,则需要支付5.5%的营业税,2%或4%契税和税。
专家提醒:针对“假礼物”,相关法规规定,除了公益捐赠外,还可以反驳普通市民的礼物。
如果在房地产交易中,双方似乎都在做...对于二手房交易,许多买家使用“黑白合同”,“假礼物”和“房屋”典当”和其他“规则差距”。有时会避税。实际上,这里隐藏的重点是风险。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切忌采取不公平的方法避税,否则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在房地产交易中,双方面对“假礼物”,则在发生争议时,买方可能会由于缺乏证据而无法获得法律支持。
III。 “假租赁真实交易。”由于财产的免税期尚未到来,或者仅仅是“避税”,买卖双方在交易后不办理纳税,转让,更名等手续,而是以地面租赁合同。
专家提醒:虚假租金风险很大,一旦发生争议,受害者通常是买家。
第四,“避开第二宫。”一些中介建议投资者,如果一对夫妇买房,最好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以免由于非自住而对第二套房子征税。 “由于该通知规定房屋的唯一使用期限超过5年是免税的,因此卖方可以在自住方面大惊小怪。例如,在购买房屋时,父母,儿子或双方都是财产提醒。”
专家提醒:亲戚之间一旦发生利益纠纷,就很难解决。
五。“协议推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