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这涉及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关系,手段是否合法是判断是否缴纳较少税款的重要依据。
逃税是指纳税人伪造,篡改,隐瞒,未经授权销毁帐簿和会计凭证,以及帐簿中有多个收入或没有收入,以致少付或少付的情况。征税的目的。从这个概念可以看出,逃税手段主要是排除或减少收入,增加成本成本,故意少缴税款。
关于如何避免公司避税的税收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法律范围内预先安排这些活动的一系列方法。中国对逃税的打击很大。依照刑法的规定,偷逃税款超过一万元,占当期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偷税罪,受到刑法处罚。因此,企业必须严格区分逃税和税收筹划这两个概念,以规避税收问题。
必须遵守的四个“高压线”“高压线”之一:真实机票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011年2月1日实施》规定,发票是指在购买,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签发的收款收据。 《办法》第二十一条还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用作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拒绝。在中国,税收是由机票控制的,发票不仅可以作为合法有效的经济业务和事项的证明,而且还具有其他用钱付款的功能。特别是增值税可抵扣税,基于税前扣除的合法票据的企业所得税以及海南省的境外旅客购物和离境票退款等,凸显了发票在中国经济交流中的重要作用。
所谓的“真实业务”是指纳税人拥有真实的业务和购买商品,获得服务并从事其他业务活动的事件。除了购买发票证明之外,企业的真实性还应得到诸如购买订单,购买和销售合同(协议),运输单据,验收报告,仓库收据,出库单和库存记录等证据的支持。当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据时,这些凭单可以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并可以被税务机关和法院接受。
所谓的真实票据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所获得的发票必须由销售部门或劳动服务部门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并开具,并盖上发票特殊印章,不存在。使用非销售单位或提供劳务单位;第二,发票上所列商品和服务的规格和型号与实际业务和事项完全相同,商品或规格的商品和服务没有变化。第三条记录在发票上。单价金额与实际业务完全相同且有重要关系。没有大小的尾巴,也没有数量或数量的调整。第四,如果发票的双方都是关联方,则应考虑独立交易的原则,采用公平价格,并避免由税务机关征税。调整,没有使用关联方调整利润的行为。
不可缺少的票务业务,例如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真正的业务是内容,它的出现导致发票的发行;真正的票是表格,它是记录经济业务和事件轨迹的证据;真实内容和完美形式的结合可以作为财务报销的基础,并且只有货币。结算手段的功能成为企业所得税预扣除的必要条件。应该注意的是,在决定是否扣除时,第一区别与获得的收入有关。如果不相关,则不得扣除任何支出。其次,相关支出是盈利性支出还是资本性支出,如果是资本性支出,则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和摊销额扣除。如果是有利可图的支出,则可以考虑一次性扣除。最后,根据支出的内容,判断为禁止扣除,全额扣除,限额扣除或扣除项目,并正确进行了相关处理。
“高压线” 2:可靠的会计信息
目前,规范中国会计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会计法》和《会计法》。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规定》。以及《基本会计实务》等。这些法律法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纳税人必须根据实际交易,事项和完整,准确的账簿和记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材料进行会计核算;准备基础,准备基础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准备。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原则和方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导,指导或者强迫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伪造或者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凭证。
变更营地后,单位之间的未偿贷款将按增值税
的规定执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营业税试点改革全面推进增值税的通知》(蔡财税[2016] 36号)以下情形被视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
(1)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免费提供服务,但以下情况除外:公益或公众利益。
(2)单位或个人将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无偿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公共福利或公众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未将非关联企业的未缴资金列为应纳税。第36号通知扩大了原营业税的“考虑销售”概念,涵盖了所有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公共福利或公众除外。
示例:
问: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乙公司提供了1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免费,还款一次。假设同期银行贷款的基准年利率为6%,则贷款利息为适用税率为6%的贷款服务。
甲: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1000×6%1(1 + 6%)×6%≈340,000元,
同时增加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1000×6%÷( 1 + 6%)≈5,660万元。
综上所述,在增加营地之后,无论有什么关系,单位或个体工商户都必须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免费缴纳增值税。自然,不需要将贷款视为增值贷款。税。
考虑营业税方法
财务和税收[2016] 36号第44条:纳税人的应纳税行为明显偏低或偏高,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或者如果本办法第14条中所列的行为(注:被视为销售行为)却没有销售,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以下顺序确定销售:
(1)根据纳税人的最近的销售确定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的平均价格。
(2)根据最近期间出售类似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的其他类似纳税人的平均价格确定。
(c)由组件税价格决定。组成应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应税价格=成本×(1 +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目前暂定为10%。
不可偿还贷款的免税风险
增值税风险: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放营业税试点计划的通知增值税(财税[2016] 36号)第44条规定,如果纳税人的应税行为明显较低或较高,并且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则可能存在反避税行为。
根据文件,价格不低,而且价格显然很低。特别是,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商业目的,例如在关联公司之间寻求税收优惠。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或增加退款。增值税税。
所得税风险: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7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0条,如果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则意味着减少或免除或主要目的是推迟缴税。第一百二十三条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或者企业实施了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税务机关有权在十年内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进行税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