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税前扣除。
依照财税[2008] 121号文件的要求,母公司签署“资金使用协议”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资金,母公司支付的利息不超过贷款利率。同期的类似金融机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根据“营业税问题答案(1)”的答案,“营业税项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的范围,而贷款是指把钱借给别人的行为。根据该规定,无论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如何,只要将资金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就应视为发生贷款,并应按下列规定收取营业税:金融保险业”的税收项目。
因此,子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并向母公司开具发票。
不超过同一时期的同一时期,但还要考虑债权权益比率的限制。首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费用不得超过下列规定的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计算的部分应予扣除,超出部分在当年及以后年度不予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费用,除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债权人对关联方信用投资的投资与其权益投资之比为:
(1)金融企业,5:1;
(2)其他企业,2:1。符合统一制度的,可以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财税[2000] 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转移的通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发〔2002〕13号)关于非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征税的第一条规定,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金融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的核心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集团),从金融公司取得的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金融公司承担转让贷款业务也受托,贷款利息不从贷款企业中扣除。
没有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
未实际支付的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受益期包括在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中,实际付款在下个月进行。但是,利息费用应由支付利息前每个月的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用承担。
应计费用的应计和已付款是通过应计费用帐户进行的。累积时,记入(或增加)帐户,支付费用时,借入(或减去)帐户。贷款(增加)边的余额表示未支付的费用已被提取,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出了应计费用项目。
扩展
检查是否将递延费用和应计费用按权责发生制计入当期成本,而无人调整利润。因为在实际工作中。
这两个主题通常被企业用作调节生产和经营利润的“储备库”,特别是对于那些实现“工作效率联系”的企业和承包合同的企业,并使用调节手段来实现其实现。合同目标和多重会计。福利工资的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