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母子公司的管控体系中,最受关注的人无疑是财务控制,因为财务数据指标是母子公司控制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也是母子公司控制的核心。
母公司的集中管理基于以下财务权利:
(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和收益分配的最终决策权;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监管权,子公司对母公司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的实施;
(3),母公司具有子公司的财务准则。
1.跨国公司避税的动机-超国民待遇引起的税收漏洞
在进行合理的财务控制之前,跨国公司将首先研究该国的国情。 。根据具体情况,将分析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建立合适的财务管理模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超过10年的,应以第一年和第二年为准。从获利开始的年份免税。在第三至第五年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将企业所得税减半。
对于这些公司,有两种不交税的方法:一种是亏损,但只有两年。
跨国公司不得采用上述管理方法。跨国公司有专门的律师来研究国家政策和政策漏洞,并结合各种成本分析以进行非常合法和合理的财务控制。与实施横向战略合作。
2.如何避免跨国公司征税
在研究中国跨国公司避税方法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其强大的财务管理和控制能力非常适合集团的整体战略和横向战略,借助其全球集成的财务管理系统,他们制定的避税计划可以顺利实施。那么,他们专门使用什么方法来避税呢?
(1)价格转移
从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来看,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避免税收的方法:首先,在跨境贸易中,通过高额出口,少报少将利润转移到减税或免税期内的企业,或者使已经减少免税期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口少报和进口超过而处于亏损或微薄状态。 -报告。就前者而言,企业逃避海外税收,这不是中国税务部门关注的重点,但通常是洗钱或热钱流入本国的重要渠道。就后者而言,它损害了中国的税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这种跨国企业广泛使用的手段应成为中国海关和税务机关关注的重点。
例如,河北的一家食品公司,2005年主要产品的国内价格为71元。
俺是瞎猜的·你看着办吧
2000纳税年度,甲国A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子公司,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4%,乙国所得税税率为17%,甲公司的汽车制造成本为每辆10万马克,在甲国市场上尚未销售过,现以每辆12万马克作价销售给乙国子公司一批汽车,乙国子公司最后以20万马克的价格在当地出售这批汽车。
这样,甲国A公司销售这批汽车的所得额为每辆2万马克(12万-10万);
乙国子公司取得利润每辆为8万马克(20万-12万)。
但是,这种企业集团内部作价分配是不符合独立核算原则的。根据乙国税务当局调查证明,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汽车的销售毛利率为20%,那么根据比照市场标准,这个企业集团内部甲国A公司向其乙国子公司销售汽车的价格每辆应调整为16万马克[20万×(1-20%)]。
税务当局按照比照市场标准,即可认定甲国A公司这批汽车的销售收入,每辆应按16万马克进行分配。
经过调整分配后,甲国A公司取得利润每辆为6万马克(16万-10万);乙国子公司取得利润为4万马克(20万-16万)。
上述行为是国际税法中的避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