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避税措施是税收筹划
,考虑到旧法律的弊端,新法律进行了重大调整,从而导致公司所得税税收筹划发生了重大变化:
(1)从注册区规划对于企业
的规划,旧法律规定,只有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15%的优惠税率。因此,不在此领域的高科技企业正在进行税收筹划。公司可以将利润转移给位于这些地区的关联企业,并通过公司分离或相关交易享受税收优惠,甚至可以使用“区域内注册和区域外运营”来减轻税收负担。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需要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征收所得税,税率降低15%。对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企业和项目给予优惠的企业所得税,并且不再有区域性要求。因此,公司税收计划必须从税收地点的计划转移到公司性质的计划。
(2)从雇员人数的规划到雇员特征的规划
旧法规定,只有民用福利企业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残疾人。在这一政策指导下,只有普通的盈利性企业才能计划减少员工数量,提高员工的劳动强度;新法律规定,所有企业只要雇用合格的下岗工人,残疾人等,并从事国家鼓励的经营活动,就可以享受减税,免税的税收优惠。为此,企业应仔细规划和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国家安置,以鼓励就业,分析上述人员和一般人员的成本和收益变化,并注意相关文件的归档和人工。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障工作。
(3)从组织规模的规划到组织结构的规划
新法律采用了“注册标准”和“实际管理组织标准”的组合,因此企业应预测分支机构的损益,并根据分支机构的性质做出决策。
(4)计划预提所得税
在许多国家/地区,对股息征税是一种普遍做法。但是,中国对外资企业的股息免征所得税,这也是“假冒外资”现象日益严重和税收来源流失的重要原因。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股息和非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征收所得税,税率为20%,这对通过外国低税区在中国投资的某些企业产生了较大影响。非居民纳税人的这一部分可以使用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协定来合理地避免征税。例如,在中国,香港,爱尔兰,毛里求斯,巴巴多斯和其他国家和地区,与中国的税收协定已同意对股息采用不超过5%的预提税率。美国,加拿大和其他国家/地区签署的税收协定不适用于股息。预提税率超过10%。非居民公司可以将公司的注册地转移到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免缴税。这是一种长期的避税方法。另一种短期避税方法是尽快汇出现有股息,或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生效之前对股息进行再投资,不仅可以避免20%的所得税,而且可以享受再投资退税政策原外商投资企业。 。
(5)其他计划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规定:“在本法发布前已被批准的企业,根据当时的税法和行政法规,享受优惠税收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在本法实施后的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 “在特定地区建立依法设立的国家以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在国务院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新建国家。需要重点企业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经国家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
如果您的公司是商业公司,那么首先您必须考虑增值税,不要偷盗!
所谓的合理避税也是我们经常说的税收筹划。至于如何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掌握税收政策以及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之间的变化。
我之前没有现成的计划案例,我将把它们转移到我的个人收藏中。但是,我也在线收集了它们。希望您能参考:
使用购置税减免法计划
使用购置税减免法是指工业生产企业购买商品(包括购买商品支付的运输费用)。购买商品后,可以扣除商品抵扣额,并计入当期投资。税额(当前进项税中不足以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到下一个期间以继续扣除)。增值税采用购置税抵扣法。尽管它并不能减轻企业应税产品的总体税收负担,但它为企业以各种方式延迟纳税并利用通货膨胀和时间价值因素相对减轻税收负担创造了条件。
例如,某工业企业在一月份购买了1,000项增值税应税商品,并记录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价为100万元,进项税为17万元。生产加工后,产品定价为12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每月销售量为100件(增值税率为17%)。每月营业税额为人民币20,400元。但是,由于进项税适用购销税法,因此一月至八月的进项税额为163,200元(2.04×8),进项税额不足以从170,000的税额中扣除元。 9月和10月,他们分别支付了13,600元和20,400元,总计34,000元(20,400元×10-17)。因此,尽管应纳税额的账面价值完全相同,但如果每月资本成本率为2%,通货膨胀率为3%,则34,000元的税收等于一月初的金额,如下所示:{ {}} 1.36÷(9 + 2%)9次方×(1 + 3%)9次方+ 2.04÷(10.02%)10次方×(1 + 3%)10次方= 2.1174(万元){{} }显然,这比每个月的平衡税减轻了负担。应当指出,延迟缴纳税款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纳税人必须严格把握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当期进项税额的观点。纳税期内仅实际发生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为法定当期销项税额或当期进项税额。
计划并发活动的使用
兼营反映了业务运营的多样性。也就是说,确定每个企业的主营业务后,其他业务项目就是并发业务。并发操作主要有两种类型:
1.税费相同,税率不同。例如,供销系统企业的一般收入为17%,农业生产数据的税率为13%。
2.不同的税种,不同的税率。此类型通常是指企业在其业务活动中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项。例如,增值税纳税人从事应缴纳营业税的各种服务,而从事应税商品或应税服务。
从事上述两种同时活动的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具有不同税率或应税劳务的商品,在赚取收入后应分别记录并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记录。计算应纳税额。
对于非应税劳务,企业应分别计算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并按相应适用税率计算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收入增值税。服务;对于非应税服务的营业额,按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如果纳税人同时经营不同税率或应税劳务的商品(如果未单独核算),则适用税率很高。如果应按17%和13%的不同税率征税,则应按17%的税率计算税额。纳税人同时从事非应税劳务,没有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计算的,其应税劳务应与货物,应税劳务一并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税率一般为3%至5%,远低于增值税率。因此,如果将营业额纳入应税销售,将不可避免地增加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