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具有税盾的作用,原则如下:
假设一家公司拥有自己100万元的全部资金,没有债务。
某个企业的利润率是20%,所以他在某一年赚了20万元(= 100 * 20%),没有利息。
根据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应支付45,000元(= 20 * 25%)。
按这种方式计算,该公司当年的实际净利润为155,000元人民币(= 20-4.5)。这笔钱可以由股东分配。
假设这个企业也是一样的,拥有自己的100万,银行贷款10万,总计110万元。
同样的业务利润率为20%,某一年的收入为22万元(= 110 * 20%,无论贷款利息如何)。那么他应该支付多少税?
我们假设他的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5.31%,银行应付利息为53.1万元人民币(= 100,000 * 5.31%)。
然后他实际上赚了21469万(= 22-0.531)。注意: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利息,因此纳税基数不是220,000,而是21469万。
根据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司应缴纳536,725元(= 21.469 * 25%)的所得税。
按这种方式计算,该公司的实际净利润为161,017,500元(= 21.469-5.36725 = 22-0.531-5.36725)。
高于没有债务的实际净利润!
一个原因是使用财务杠杆来赚钱和借钱来赚钱。
另一个原因是,对负债部分的利息不征税,可以在支付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这是税盾的作用。
风险与收入成正比,应该是每个人的共识。
债务融资具有“节税效果”的原因是债务融资需要支付利息,并且可以在税前扣除利息,即应付所得税减少,并且还减少了已缴纳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