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论企业的合理避税
税收是每家企业的一大笔费用。它不仅涉及企业的利润,而且与股东的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这种背景下,企业一直以最大化经济效益,通过合理的避税方式减轻税收负担,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为原则,已成为当前企业的当务之急之一。
首先,合理避税的概念和特征
意味着纳税人使用税法允许的方法进行适当的财务安排和税收筹划,并且不违反税法的规定,减轻税收负担,避免征税义务。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方向,纳税人通过优化税收方案,精心安排自己的经济事务,取得合法的税收效果。它们被称为合理避税。它们也称为“税收筹划”,其实质是纳税人是合法的。节税行为。
合理避税的特征是:1.合法性。合法性是合理避税的最大特征。这是一种合法,明智和合理的税收行为,不是利用税法和措辞上的漏洞,而是非法逃税和逃税。
2.前进。它是指纳税人对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事先计划,设计和安排。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纳税人的税收活动通常会滞后。如果售后销售产品,则应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所得税将在实现收益后支付,这为公司预先计划所得税提供了可能性。也就是说,在纳税人纳税之前要进行合理的避税,这是前瞻性的。
3.目的。这意味着合理避税的根本目的是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负担。有两种减轻税收负担负担的方法:首先,选择最佳税收方案,即在各种税收方案中选择税收负担最低的税收方案。第二,延迟纳税时间,即选择总税额大致相同的方案。纳税时间是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最晚时间。
4.全面。由于各种税种相互关联,因此某些税种的税基会减少,而其他税种的税基会增加。如果未支付一个税期,则可能在另一个税期中多付了税款。因此,应综合考虑合理的避税措施。我们不仅要着眼于减轻个人税收负担,而且要着眼于整体税收负担。
二,公司避税的基本方法
1.转让定价避税法。它是指在产品交换或销售过程中,基于产品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转让,目的是实现利润均等或转移利润。在此转让中,产品的转让定价基于双方的意愿,并且可以高于或低于正常的市场交易价格,以实现避税。在这种方法下,由于将相同的利润分配给不同的所有者,因此税率不同,并且通过关联公司之间的价格转移和利润转移来达到避税目的。
2.成本计算避税。这意味着公司可以通过成本和费用项目的组合和预算来实现最佳解决方案,从而实现免税或免税的避税方法。在收入时,请尝试增加允许扣除的项目。也就是说,在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的前提下,对允许从企业扣除的项目进行充分核算,不可避免地减少所得税的收入。应付并达到避税的目的。
3.筹款避税法。从资金来源,普通资本和债务资本的角度来看,前者包括企业发行的资金和直接投资收取的资金,例如发行债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募集资金。按照国际惯例,股本资本以股利的形式支付,不能从所得税额中扣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中分配。债务资本支付的利息可以分类为财务费用,并从应付所得税额中扣除。这减少了企业所得税的金额。
4.《资产租赁避税法》。租赁是一种经济行为,其中出租人
合理避税的最关键问题是会计人员的执业水平。这是避税计划成功实施的保证,也是会计人员价值体现的保证。实践级别包括税收政策级别和业务级别。
通常,避税计划的空间包括以下内容:
1.使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为避税目的做出合理安排;
2,使用可选的会计方法,
3,选择最有利的税收方法以达到避税目的;
4,使用税收法规,政策中的缺陷,漏洞和缺陷
5.在一定时期内减税。
可以看出,成功的避税计划是“战斗结果”,因此会计师必须具有较高水平的税收政策和加深
税收政策的能力。保证避税计划的合法性。
良好的业务水平是避税计划成功的另一个重要要素。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支持良好的业务水平。扎实的理论知识要求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法律,税收政策和会计。他们还应具有商业,金融,保险和贸易方面的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要求从业人员在非常短的时间内掌握客户。在获得真实,可靠和完整的计划材料,选择计划切入点,制定正确的计划步骤以及设计有效目标的基础上,获取基本信息,税务相关事项,例如税务相关链接,计划意图等。不同的客观情况。操作计划。
对于处理和生产废料的企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通知废料回收业务单位有关增值税政策(财税[2001] 78号),生产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应购买废料回收。经营单位出售的废料,可以按照废料回收利用单位的税务机关开具的普通发票上规定的金额,从进项税额中扣除10%。通过自行购买废料获得普通发票的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在这种情况下,废料加工生产企业可以设立废料回收经营公司作为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收购废料回收公司后,将其出售给加工生产企业,使废料回收公司享受免税政策。它不会增加税收成本,而加工和生产企业将减少中间购置环节并降低运营成本。
例如,企业是主要生产和销售钢铁的工业企业。主要原料是废钢和铁屑。主要业务范围是钢铁生产和销售,废料回收等。原材料废料和铁屑的购买主要是基于自己的收购。 2005年12月,该公司被确认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假设该公司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3800万元,购买了5,000吨废钢和铁屑,每吨税价为1800元。普通发票900万元,委托其他运输单位运输100万元。人民币,支付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20万元,则企业可以进行以下税收筹划。
的第一种选择:公司直接获取原始废料并获取普通发票。根据现行税法,工业企业在购买废料时无法计算可抵扣进项税。因此,企业购买的废料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扣除。那么,2005年的增值税应为3800×17%-100×7%= 646-7 = 639(万元)。
第二种选择:2005年,公司从废料回收业务部门购买了废料,并从国家税务部门获得了卖方出具的普通发票,那么2005年的增值税为3800×17% -900×10%-100×7%= 646-90-7 = 549(万元)。第二种方案的增值税比第一种方案少了90万元。
第三种选择:该公司作为总部,拥有单独的废物回收公司。根据现行税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单位出售的废旧物免征增值税;可以将其他杂项费用(例如运输费和购买废料时支付的手续费)计入废料回收公司的成本中,并开具普通发票。给予加工生产企业900 + 20 + 100 = 10.2百万元。因此,该公司应在2005年缴纳增值税= 3800×17%-1020×10%= 646-102 = 544(万元)。第三方案比第二方案少付了5万元的增值税。同时,单独成立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也可以在购买废旧物资时获得销售差额,这将为企业带来一定的利润。
显然,在购买价格相同的情况下,通过废料业务部门使用废料加工和生产来购买废料的企业比直接购买废料要轻,并且它们分别设置废料材料回收业务。单位不仅可以减免税,还可以获得额外的收入,而且两者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