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微型和微型企业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计划分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对计划分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城市: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减免税政策的有关事项是:通知如下:1。月销售额在10万元(含税)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百万元的小规模,营利性企业,应税所得额减少25%,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一百万元的,不超过三百万元的部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的企业,同时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的三个条件;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员工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工人人数。所谓职工人数和总资产指标,应根据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度初始值+季节结束)÷2全年的季度平均值=全年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期开业或终止的业务活动,实际营业期作为纳税年度,需要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宏观调控的需要确定。小型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率内减少资源税,城市维护和建筑税以及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 (四)已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优惠政策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此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将“总资产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总资产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对于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的投资,如果投资已经完成2年且符合本通知的要求以及财税【2018】 55号,财税【2018】 No。 55规定的税收政策。对于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的两年内发生的投资,如果该投资已从2019年1月1日起完成两年,且符合本通知的要求以及财税【2018】 55号【财税【 【2018年第55号】可能适用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6。本通知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 77号),2017年第76号)同一时间。七,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地位,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减费的决策安排,充分认识到对小,中型人群实行包容性减税的重要性。微型企业,并有效地承担实施的主要责任将其作为一项主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计划和部署,并在不妥协的情况下将其落实到位。要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加强宣传咨询,优化纳税服务,增加税收便利性,确保纳税人和纳税人切实享受减税减费政策红利。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并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报告各方在实施政策过程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 。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1月17日起如何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通过此次优惠政策修订,企业所得税发生了有趣的变化。像个人所得税一样,有一个过分累进的算法。因此,我们也可以直接使用快速计算扣除额来快速计算我公司应交的所得税。例如:如果是合格的微型和微型企业,则2019年的应税收入为250万元。然后:1)收入不足100万元的部分,应纳所得税额=%20%= 50,000元2)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企业需要总共支付200,000元(5 + 15)。但是,如果2019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300。1万元,则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无法适用。即:应纳税所得额= 300。0125%= 750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