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资产投资。这种方法的税收风险是在认购制度下,投资金额是实际支付的金额而不是认购金额。如果在认购期内转让股权,则实际缴纳计算税额时允许扣除的金额,因此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必要弄清双方如何处理未认购部分,否则将导致多付税款。 2。非货币资产投资。目前,对非货币性资产的投资,根据投资时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尽管有5年内分期支付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您在投资之前必须了解税收负担。管理层,支付了数以百万计的税收的悲剧。3。代表股份持有。目前,关于依法发行股份的争议很多。就税收而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9号除外2011年的报告承认发行限制股份,基本上只认列了股份的明显股东,因此,将持有的股份之间的名称更改视为股权转让和税款; 4。债转股掉期:对于债转股,债务金额是股东投资的金额,此过程不会产生税收风险5。股利分配。在持有股权期间,无论股东是否以现金分配或非货币资产,必须按照利息分红的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分配的非货币资产涉及房地产,股权和其他资产,则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终止。 6。增资。目前,除了使用非货币资产进行增资(参见上述非货币资产投资的税收风险)外,目前没有税收文件明确对增资过程征税。但是,我认为不公平的增资应视为股权转让。 7。转换资本存量(资本)。目前,除了因使用保费将其转换为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股本(资本)而产生的资本盈余外,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以增加资本(资本),都需要转换为按照金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8。股权出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根据财产转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诸如股权的售价是否合理,如何确定股权的原始价值以及税务机关是否批准之类的问题上存在税收风险。对于股权转让后取得的后续收入,但是,税务机关将不考虑后续损失,也不允许退税。 9。公司回购股权。不论谁接管股权,放弃股权即视为股权转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0。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公司的股东将通过公开发售将其股份出售给投资者。尽管没有转让协议,但仍被视为股权转让。 11。股权由司法或行政机关强行转让。尽管它不是主观的,但仍被视为股权转让。 12。分享分享。双方都认为股权转让是因为出售股权的税收风险是相同的,但是有5年的优惠税收优惠。 13。除以股换股外,其他非货币交易均以权益进行。尽管转让人未收到现金,但仍被视为股权转让。缴纳税款后,全额缴纳了税款,无法分期享受5年的优惠税款,并获得了税务机关的股权转让收入和非货币性收入的批准。 。要评估的性资产的双重风险。 14。用股本还清债务。表面上没有任何收入,但仍被视为股权转让,在发生纳税义务后将全额支付税款。 15。股东撤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1号公告,因各种原因终止个人投资,合资,合作等行为被视为股权转让,对所得收益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 16。资本减少。当前没有税收文件明确地按照股权转让对资本减少征税。但是,我认为,导致持股比例发生变化的资本减少应被视为股权转让。 17。合并和重组。对于个人股东,只要投资企业和投资比例发生变化,就被视为股权转让,并在重组过程中产生税收义务。如果满足了换股条件,您可以享受5年的税收优惠。 18。重组。企业改组是根据净资产将股份转换为股份。因此,对于个人股东,应根据利息股利中的股利对企业的留存收益征收个人所得税。 19。企业内部股权转让。对于公司员工不能根据有关法律,政府文件或公司章程合理合理地进行的内部转让,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转让价格合理,则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以低廉的价格或平价来征税。目前,许多税收筹划都希望以此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这种内部权益不是真实权益。这是一种股本,仅用作获得股息的基础。它仅存在于企业内部,不能迁移到外部。因此,如果您想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达到合理性,则不能将其转让给外部。避税一定是一件乐事! 20。赠与或股权的自由转让。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对有偿或无偿股权转让不征收任何税,因此许多人通过订立阴阳合同来逃税。目前,不合理的赠与或股权的自由转让应视为股权转让,应当批准捐赠人或转让人的转让收入,并对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种合理性,当前文件仅阐明直系亲属之间的礼物被认为是合理的。其他理由是否合理需要由税务机关确定,很难想象有什么困难。因此,使用这种方法进行规划是不可行的。 21。获得低于投资成本的资产。根据财税【2009】 60号文的规定,清算企业股东分配的剩余资产金额相当于按清算企业份额计算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部分。股东,应确认为股利收入;减去股利收入后的剩余资产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移收益或损失。例如,某人最初投资1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100%的股权,而该公司在清算前的累计盈余为10万元人民币。如果企业在清算后收到80万元,则一般理解为投资损失,不对投资收益征税。但是,根据该文件,该公司在清算前账户中有10万元的累计盈余,因此,股东在清算中所分享的80万元中的10万元应按照2万元的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息分红。 22。获得高于投资成本的资产。根据财税【2009】 60号文件,股东必须缴纳两部分税款。仍然根据上述示例,如果企业在清算后收到130万元的资产,则将根据利息股利股利支付1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2万元,并支付20万元(130-10-100)根据财产转让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需缴纳的税款共计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