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风险财务,避税风险大吗

提问时间:2020-05-25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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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05-25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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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如果一个朋友的月薪是10000元,公司将在12月向他提供年终奖金12万元。根据税法,“获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工资增长和劳动股息的个人可以分别将税额计算为一个月的工资和工资收入。由于每月的工资和工资收入每月都要扣除税款,因此原则上,上述奖金将不再扣除,而全部金额将被用作应税收入,直接以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这样,该主管人员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全年应付工资:【(-2000)X20%-375)x12 =元;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x20%-375 =元;总计+ =人民币。这些完税的钱基本上可以买到国产车了,难怪那些朋友很心疼。这是在法律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年终奖金的方法。 (请参见法律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一次性计算年度红利等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分段递延法对于根据国税发【2005】 9号计算的,具有相似税率起征点的年终奖,将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发出。例如,年终奖金为人民币,由于计算的商为5166。67元,应适用20%的税率,则计算的个人所得税为X20%-375 =元;如果将2000元的奖金递延到下个月作为工资支付,而本月只发放年终奖金,则由于计算商为5000元,适用税率为15,则个人所得税这样计算得出的是X15%-125 = 8875元,另2000元最多缴纳2000 * 15%= 300元个人所得税,共缴税9175元,节约税8875 = 3150元。第二种措施,四舍五入方法不是发放年终奖金,而是将奖金分配给每个月,例如月薪1800元,年终奖金(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要求,那么在第四季度逐步扣留工资奖金),如果按照传统方法,该人的年终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X15%-125 = 3595元,如果年终奖金分配为每月分配,原因是/ 12 + 1800 -2000 = 1883。33元,
节省3595-1959 = 1636元人民币的个人所得税。当然,由于此方法是从上一年末到本月初进行的,因此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财务压力和资本成本。但是,如果今年的奖金在下一年发放,那将是公司和个人双赢的局面,但是这种方法应该基于来年公司的资本和生存能力而没有问题。第三种方法分为两种方法,是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即,它不会更改公司的年终奖金分配系统或不会增加公司的成本。方法如下:将年终奖金分为两部分:三月份的工资和年终奖金。以月薪10000元和年终奖金70000元为例。由于适用20%的税率,因此应纳税额为X20%-375 =人民币。如果将原来的年终奖金7万元定义为“ 3月份工资12,000元”和“年终奖金58,000元”的发行,则年终奖金/12=4833。33元,税率因此,应纳税额= 13个月的工资税(X20%-375)+年终奖金税(X15%-125)=,减去税额-= 3025元,节省22%税额奖金支出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上述步骤结合使用,即发行证券,礼品,购物券等。例如,在某些股份制企业中,公司将在年底分配股份给优秀员工那一年。参加公司分红。根据税法,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纳税。即使缴纳了税款,也远低于年终奖金10万元以上的30%-45%的比例税率。此外,还会发行购物券。这是今年中国最常用于刺激内需的刺激措施。也就是说,通过从某些购物中心购买代金券或购买物品并将其发行给员工,这种方法在过去得到了更大的利用,因为过去,国内公司所得税法对纳税人的税前支付设置了上限。工资。如果可以支用工资,不仅可以扣除税前的税前工资,还可以避免年终奖金。由于新税法对前端的工资和税款开放,因此该方法现在仅具有后者的好处。但是,我个人认为这种方法存在很大的税收风险。该国已下令发行凭证。
而且这种趋势越来越动荡,主要原因是政府正在采取发放代金券的方式来刺激消费。在今年年底,一些地方政府不仅鼓励使用凭证,而且还开始发行凭证。接下来,使用代金券代替现金确实安全又方便。第五招,乾坤的大招是利用保险公司出口年终奖金,当然,此折腾的目的不是支付个人所得税。转移这类大笔钱的方法有两种,但是这两种方法的前提是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和相关税收文件。可以说,明确规定为企业购买企业年金保险时,可以缴纳税前不足工资总额的4%的保险费。但实际上,有些公司到处购买团体年金保险的金额都超过金额的4%,尤其是在一些国有垄断企业中(害怕烦恼,请不要区别,请谅解):第一种,购买现金提取团体年金保险。有一种团体年金保险(股息型)。保险代理人说,这种保险是针对企业“洗钱”的。当然,称合理的避税是很好的。它是以公司的名义购买并由保险公司开具的发票,每位员工都有单独的账单提取现金。当然,这种现金不能立即提取。通常需要一年半的时间,但是我听说一些大胆的当地保险公司可以在三个月后撤回该保险。第二种方式是通过投降。具体方法是先购买团体年金保险,并在一定时间后投降。只要您交出保险,您将负责支付保险手续费和管理费的1%至5%。如果您在三年后交出保险,手续费将几乎为零。与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相比,它远高于保险控股资金成本。第六项措施是父子还款方式,它通过其子公司分享年终奖金的一部分。严格来说,这种方法是一种逃税行为。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养成个人进行自我纳税报告的习惯。多方获得的收入通常要分别征税,但我相信随着税收代理的实施以及中国超过12万元的收入申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这种逃税行为将越来越难以实施。以上是现行的年终奖金避税有效方法。当然,这些动作不是单步动作,也不是单步动作,组合拳的效果更好。
也可以得到更好的避税效果。简而言之,无论采用哪种方法,获得最大利益都是我们的最终目标,但是在执行过程中遵守法律应该是我们永远都不能忘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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