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公司中,销售部门是反映公司竞争力的核心部门。为了鼓励销售人员,使他们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许多公司经常将其绩效与收入挂钩,即通过基本工资加佣金向销售人员支付薪水。许多销售人员通过过夜获得了令人满意的收入。但是,在高收入背后,通常是更高税收的问题。即使是收入较高的销售人员,看到工资单上的高额税费也不可避免地会感到痛苦。那么,销售佣金如何避免税收以最大化高收入销售人员的利润呢?许多公司对销售佣金如何避税感到困惑。销售人员绝对希望自己能少缴税,多用手工,这对公司的会计人员来说是个难题。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满足销售人员的要求。每个人都可以讨论几种方法:该方法是企业收到的实际付款是扣除佣金后的销售额。结果是公司应收帐款的余额将越来越大。销售人员的利益得以保留,但公司存在严重的税收问题。以前有一个案例,服务业中的一家公司为了解决如何避免对销售佣金征税的问题,与销售人员进行协商,决定以最低底薪为基本工资而只申报税收。根据基本工资。佣金的另一部分是,在与客户签订协议后,公司直接拥有协议销售额的20%,并且不会输入或声明帐户。企业确认收到的收入的80%为销售收入。当然,这种方法的结果是,在税务审计部门调查了公司的收款和付款并拜访公司客户之后,它指示公司支付雇员的税款和罚款!许多公司使用的一种通用方法是允许员工通过相应的发票偿还额来偿还佣金,甚至有些公司也将直接通过小型银行发行红利佣金以避免税收。他们认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同时考虑企业和员工的利益。但是,在加强税收审计后,对发票进行了严格控制,没有两套账目的做法。对于销售人员而言,很难找到大量的真实发票。企业的这种做法也有很大的税收风险。其实,月收入不固定。此外,相当多的行业都有销售旺季,这将导致薪资的大幅波动。有些月份的收入极高,可能适用于极高的税率,有些月份的收入只能支付至薪金的底数。交税。为了避免提高综合税率,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以前的数据预先估算员工的总收入,然后按月分配。根据最终实际收入,超额部分将在12月结束发放薪金或年终奖。例子:销售人员的收入是根据4000元的底薪加佣金支付的。由于该行业的非高峰季节更加明显,因此纳税人的月薪差距非常大。 2017年,纳税人的月薪如下(不考虑五险一金):1个月收入,2月至2月745元收入,5月至9月9360元收入。税收75元,10月至12月为6000元,个人税为435元纳税人的年度应纳税额=人民币收入,然后以每月摊销的形式分配其年收入,例如,雇员可以节省大量税款,例如根据上一年的销售数据,确定该销售的月薪为8000元,到年底再以年终奖金的形式结清余额。年收入= 108,000应纳税额= 1140元= 1140年末应交纳的年终奖金应缴税金= 4140元=每年应纳税所得额= 4500元一年没有改变,但纳税人获得了更多的税后收入,节省了6000多税。对于收入不稳定的销售人员,这是一种更合适,更适当的节税方法。实际上,有很多方法可以避免对销售佣金征税。企业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为员工节约税收,是提高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