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制限售股,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在恢复表决权前100股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以及股份的转增股本。上述股票到禁令解除之日为止。
(2)新的限制性股票,即由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所形成的限制性股票,以及从上市第一天到解除发行之日的这段时间禁令的发送和转移库存。
(3)其他限制性股票,即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法律事务办公室和中国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制性股票。
根据《通知》的规定,明确要征税的限制性股票主要是用于股权分置改革的限售股和新股的限售股,以及在解除限售前获得的股份转让。禁令,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和恢复交易在新股和新股上市后配发限制性股票,发行新股时配售股份,以及由上市公司以引入战略投资者为目的而发行的限制性额外股份。关于限制性股票的范围,在具体实施中,中国证券登记处的结算公司将通过结算系统锁定。另外,实施股权激励措施后,上市公司要给予员工股权激励限制销售股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他们是“工资,工资性收入”,并明确规定了税收方式,这部分的转移限制销售股份暂时免除因此,在税收中,“通知”中的限制性股票也不包括具有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
个人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是财产转让所得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税率计算。 20%。
个人所得税法
第3条个人所得税税率:
利润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
第6条应税收入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数据
税收项目
1.国内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财产转让收入”对个人从限制性股份转让中获得的收入征收20%的税率。
3.仅由股东以股利的形式获得且不拥有所有权的个人雇员的量化资产,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以股份形式取得的职工取得的个人定量资产,暂时停止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份时,转让收入的余额,在扣除个人购买股份时支付的实际费用和合理的转让费用后,按照“财产转让收入”。
4.个人通过竞标,拍卖或其他方式购买债权后,通过有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获得的收入应按照下列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收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