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从2011年9月1日起,职工月工资收入的起征点将提高到3500元!(具体实施日期为10月,9月汇报工资时)应付税款计算公式=(当月的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免税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附件:新的税表系列,按月计税的所得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元)
1,当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税率为3%;
2.整个月的税率在1500元以上至4500元之间,税率为10%;
.3。整个月的税率在4500元以上至9000元以上,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