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我国军事人员的工资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军事人员的调动费和遣散费也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根据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由个人获得的苏格拉底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1级):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部队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被授予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奖项,环保等奖项;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事转移费和复审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助;
(8)各国大使馆,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应免税的收入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中规定的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一个
此外,《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项目在获得批准后可减免个人所得税:
(1)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