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是指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房屋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6种特殊附加扣除。 。由此可见,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补充扣除采用“正枚举”法,即只要不是明确列举的扣除,就应予以支付。
个人所得税特别额外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个人所得税的特别额外扣除是指根据《儿童教育法》的规定,对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严重疾病的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老年人抚养费提供的6个特别额外扣除。个人所得税法。
第13条在配偶和配偶之间达成协议后,其中一方可以选择扣除。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第14条纳税人应保留房屋贷款合同和贷款还款凭证。
根据现行政策,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因为您不超过5,000元,按该方法可以选择扣除第一套房贷款利息。你妻子的身边月应纳税所得额:5100-1000 = 4100元,不超过5000元,此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