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广州之正金融
我们不熟悉税收政策。查看以下文档,也许会对您有所帮助。根据这份文件,您的上述假设似乎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年度所得税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方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首先,年度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年度经济收益和对年度工作绩效的综合评估,向其支付的一次性奖金。
以上的一次性奖金还包括单位根据对年终薪金增长的评估,年薪制度和绩效薪金方法兑现的年薪和绩效薪金。
其次,纳税人获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将税款分别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进行计算,并且代扣代缴人根据以下纳税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代扣款:
(1)将雇员在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并根据其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月份中,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税收减免,则应扣除年度一次性奖金从“职工月薪与工资收入与费用扣除额之差”对于余额,应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
(2)应根据适用的一次性奖金和本条第(1)项确定的快速计算扣除额计算税款,该扣除额是在月。
1.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员工当月整个月的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付税款=(员工全年获得的一次性奖金-员工的月薪与工资扣除额之差)×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3.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每个纳税人只能使用一次纳税计算方法。
4.对于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在年底获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按照本通知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执行。
五,员工除了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外,还获得各种奖金,例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高级奖,出勤奖等,这些都与根据税法,当月的工资和工资收入提供个人所得税的支付。
六。对于无住所的个人获得本通知第5条所述的各种奖金,如果该个人在当月内在中国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因出入境而对在该国的工作时间不满意本月的纳税额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缴纳赠金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
7.本通知将于2005年1月1日生效。如果以前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则将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境内居民个人奖金的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年度执行后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企业经营者工资(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除。
五,员工除了获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外,还获得各种头衔的奖金,例如半年度奖励,季度奖励,加班奖励,高级奖励,出勤奖励等,所有这些都与根据税法,当月的工资和工资收入准备缴纳个人所得税。
7.本通知将于2005年1月1日生效。如果先前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则将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境内居民个人奖金的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年度执行后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企业经营者工资”(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