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于30,000可以免征增值税,但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财税2017年第43号文件: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盈利性企业的年度应税所得上限从30万元增加至50万元,年度应税所得偏低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盈利性企业,其收入减去应纳税所得额的50%,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均应对其生产和营业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第6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数据
在确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所得税额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如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核实。
3.如果在生产和经营期间借入的个体工商户的利息支出经法律证明不高于根据相同类型和相同贷款利率计算得出的金额,则应予以扣除。金融机构的期限。
4.个体工商户或专门从事种植,育种,繁殖,渔业及其经营项目的个人,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专业税)和畜牧业税的范围,并已征收农业税牧业对于营业税,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考:《搜狗百科全书-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