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这还取决于它是否是居民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如果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多次离境合计不超过90天,则被视为全年在中国居住,并被确定为居民纳税人。
在工资方面,每月税前扣除标准为4800元。
在广州市A区地方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最初原因是什么?经营还是薪水?还是劳力呢?
由于某种原因,我改为在广州B区地方税务局缴纳所得税。是什么原因这些不清楚,如何帮助您。
营业收入,薪金收入,劳务收入,薪金或劳务收入的倍数,年收入,居住地,在大陆的工作时间等,是否需要年度报告或合并报告?有不同的对策。
薪tax税取决于以下条件:
♦您的收入(包括薪水,工资,佣金,小费,奖金,津贴,额外奖励,代替假期的薪水,退休服务的奖励或奖励),合同奖励和非现汇现金,以及现金例:提供住所并发行股票奖励);
错误若您是公司董事,则必须首先确定您的董事职位是税务职位。来说是“香港职位”还是“非香港职位”;
如果您是雇员,则必须首先确定您的工作是否为税收来说是“香港工作”还是“非香港工作”;
♦您的津贴;和
♦您申请的扣除(例如:批准的慈善捐赠,个人教育费用和房屋贷款利利息等)。
有关详细信息,建议您访问香港税务局的网站。
薪tax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税额=年度总收入-总扣除额-免税总额
2.应税金额=年度总收入减去总收入
2008/09年度香港的基本薪金税津贴为108,000元人民币。
2009/10税年度税率
实际应税收入(扣除的总税额)
累所得税率
初始$ 40,000
2%
其次是$ 40,000
7%
12%
余额
17%
总净收入(不扣除总免税额)
标准税率15%
通过香港公司支付的工资超过限额的内地人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在纳税年度内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183天的个人是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收入,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年度内无住所且未在中国居住,或无住所且在中国居住少于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应针对以下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个人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以下称为综合收入)的,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