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租金收入不属于个人综合收入的范围,也不需要个人纳税。
目前,对房屋租赁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
如果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租金收入可扣除800的项目成本修复成本;
如果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人民币,则应纳税所得额= [可扣除租金收入的项目费用-维修费用]×(1--20%)。
可扣除的项目成本包括在租赁物业过程中支付的税款和教育附加费。
租金收入属于物业租赁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100物业租赁收入的规定计算和缴纳。
个人获得的租金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收入”的应税范围,个人分包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物业租赁收入通常基于每个人获得的收入,以固定比率或固定比率减去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少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固定利率降低成本的20%。物业租赁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基础。
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从个人出租房屋中获得的收入暂时减少的部分,将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扩展数据
从个人租赁财产获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应在偿还个人所得税时依次从以下费用中扣除:
1.物业租赁期间支付的税费;
2.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每月最高800元);
3.税法规定的费用减免标准。回答
个人所得税:
1.当每月(中学)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应缴个人所得税= [每月(中学)收入减除费用-维修费用-800]×20%
2.当每月(中学)收入超过4,000元时:应缴个人所得税= [每月(中学)收入扣除扣除的维修费用]×(1-20%)×批准的20%扣除项目包括营业税,房地产税,印花税等。
如果您租用住宅,税率为10%;维修费用每月最多可扣除800元(次),未扣除的部分将在下个月继续扣除,直至扣除完毕。您的公司代表房主纳税。房主获得税后收入,在计算个人税时将其转换为含税收入。
扩展配置文件:
财产租赁收入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获得的收入。
来自财产租赁的个人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收入”的应税范围,财产租赁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确认纳税人时,应当以产权证书为依据;没有产权证书的,由税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不办理财产继承手续的期间内,财产所有权人死亡,租赁财产,收取租金收入的,收租的个人为纳税人。
物业租赁收入通常基于每个人获得的收入,以固定比率或固定比率减去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少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固定利率降低成本的20%。
物业租赁收入基于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自2008年3月1日起,从个人出租房屋中获得的收入暂时减少时,将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