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国家/地区已经实施了预扣税,因此通常可用的是税后,该税应根据国际公认的纳税人和税收地点确定方法在国外支付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获得的各种应税收入征收的税款,用于调整税收征管机构与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国有住所,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没有在没有住所的情况下生活或未满一年但从中国获得收入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国个人等
区分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满一年的居民与非居民(一次出境不超过30天,多次出境不超过90天,出入境时不超过1天)纳税人。工资由贵公司支付,国内收入由国内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属于非居民纳税人,那么您的公式就可以了。如果他属于居民纳税人,则其计算方法与我们的普通雇员相同,但扣除额不同。
居住时间纳税人的性质国内收入外国收入
国内付款海外付款国内付款海外付款
90天(或183天)内的非居民
非居民90天(或183天)-1年
1-5年居民交流
5年以上的居民
从2018年10月1日起,工资和支付给外国个人的工资的扣除标准从原来的每月4800元更改为每月5000元。
但是,外国人需要支付额外的扣除费用,自9月1日起为1300元,因此6000元的税额为(6000-3500-1300)* 3%= 36元。9000元的
个人税为(9000-3500-1300)* 10%-105 = 315元。
扩展数据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自1980年实施税法以来的第七次重大改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已于2018年8月27日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根据决定草案,基本费用减免标准计划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新税率范围为3%至45%不变。
2018年8月29日上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小组审议了该草案。新税法计划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工资和薪金所得的基本扣除额将提高到每月5,000元,新的综合所得税税率适用。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的起点确定为每月人民币5,000元。新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在扣除支出6万元,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后,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