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什么是免税的?现在有免税记录,没有您所说的证据
如果自雇人士免税,则无需签发免税证明,并且免税资格也可免税。税务局无权进行干预,也不会进行认证,因为没有免税证明的规定,仅要求提供税务证明。如果减税或免税获得批准,您将获得批准。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52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行业跨省和异地工程工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问题的公告
为了规范和加强跨省(计划分开的自治区,直辖市和城市,下同)跨省建筑工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个人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现行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1.对在不同地方工作的不同省份的跨省项目的总经理,分包商和经理,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由总承包商和分包商支付-依法承包代扣代缴项目的代扣代缴税款。
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利用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动人员在各省和地区工作,工资派遣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并依法申报并支付给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2.省际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以详细扣除项目工人的工资。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不得批准所有预提详细申报的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3.如果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地方税务机关需要了解不同地点的工程工人的工资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该地方税务机关工程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提供。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单位所在的税务机关不得对其他地方的建筑工人的工资收入进行重复征税。两地税务机关应加强沟通协调,切实保护纳税人权益。
IV。建筑安装行业不同地方的建筑工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
五。此公告将于2015年9月1日生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