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纳税人可在下列条件下申请扣除开支的税项:
1.费用是必需的; (二)在赚取收入过程中发生的; 3.费用不属于私人,私人或资本性质。
税收法规规定支出必须完全符合上述条件。香港税务局会接受实际情况,将支出分为两部分:可抵扣和不可抵扣。
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给雇员的收入,则纳税人可以申请从应税收入中扣除所收到的金额。如果纳税人是业务员,则可以申请减免佣金,娱乐和运输费用。一般而言,税务局会为不同行业的税收减免设定上限,大约是收入的10%如果此人不同意此限制,则必须提供支出的详细信息和证明支出的文件。
薪tax税取决于以下条件:
♦您的收入(包括薪水,工资,佣金,小费,奖金,津贴,额外奖励,代替假期的薪水,退休服务的奖励或奖励),合同奖励和非现汇现金,以及现金例:提供住所并发行股票奖励);
错误若您是公司董事,则必须首先确定您的董事职位是税务职位。来说是“香港职位”还是“非香港职位”;
如果您是雇员,则必须首先确定您的工作是否为税收来说是“香港工作”还是“非香港工作”;
♦您的津贴;和
♦您申请的扣除(例如:批准的慈善捐赠,个人教育费用和房屋贷款利利息等)。
有关详细信息,建议您访问香港税务局的网站。
薪tax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税额=年度总收入-总扣除额-免税总额
2.应税金额=年度总收入减去总收入
2008/09年度香港的基本薪金税津贴为108,000元人民币。
2009/10税年度税率
实际应税收入(扣除的总税额)
累所得税率
初始$ 40,000
2%
其次是$ 40,000
7%
12%
余额
17%
总净收入(不扣除总免税额)
标准税率15%
通过香港公司支付的工资超过限额的内地人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在纳税年度内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183天的个人是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收入,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年度内无住所且未在中国居住,或无住所且在中国居住少于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应针对以下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的个人居民(以下简称合并收入),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香港的个人所得税称为:薪sal税。原则上没收。
1.应税收入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薪tax税的计税基础是应税收入,是应扣除总费用和生活费用后的余额。一个
(1)薪tax税扣除项
主要包括雇主提供给雇员的假期旅行费用。公认的慈善捐赠也可以扣除必要的支出,这是指非私人或家庭消费而仅用于增加收入的必要支出。一个
(2)生计支出
是指纳税人,配偶,子女和其他家属的生活费。一个
的费用扣除标准会根据通货膨胀和税收政策等因素在年度预算中进行调整。薪sal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将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相应的税率。一个根据财政年度征收薪tax税,实行严格的劳资双向申报制度。雇主支付收入时不执行预扣。雇主必须提供有关招聘和解雇雇员的信息,并报告雇员报酬信息,并向税务局报告4月1日至5月1日的上一个财政年度的雇员薪水。员工必须在每年的5月1日至6月1日之间向税务局报告工资,并填写工资税单。税务局通过计算机处理来验证和审查,并发出税收收集和纳税通知。纳税人当年应交纳的税款,应于当年7月至8月提前缴纳,并应于年末结账。预缴税款是根据上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