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入或者未达到纳税额的,收入达到纳税额的,不予支付。
从理论上讲,如果超出个人所得税征税点,则有必要支付个人所得税,而不是因为您的职业和身分。
学生的月收入超过800元的,应当纳税。
根据国税函[2002] 146号第4条的规定:由于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加学校赞助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导致的在校学生收入,属于应税收入项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为学校的学生正在学习,所以他们没有职位或在支付报酬的企业任职,因此他们要根据劳动报酬的收入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收入清晰
工资收入属于非独立的个体劳务活动,即通过在机构,团体,学校,军事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任职和受雇而获得的报酬;通过各种技能和各种劳务获得的报酬。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具有雇佣关系和雇佣关系,而后者则没有这种关系。
劳务收入的应税收入为:每笔劳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去成本费用800元;劳务收入每人4000元以上,减去收入金额20%。
20%的税率适用于服务报酬收入。
劳务收入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劳务报酬所得为一次性收入,应视为一次性收入;同一项目的连续收益,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益为一次。
勤工俭学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类别。个人所得税已成为热点。找不到标记:content_ads 2002-03-11 09:39 4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个人财产租赁和股票认购所得中的某些个人所得税问题制定了新规定:勤工俭学收入也包括在个人所得税类别中。同时,在北京举行的第九届全国政协第五次会议上,代表们提议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暂时提出了一些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制定了新的规定:从个人租赁财产中获得的财产租金收入应从财产租赁过程中支付的税费和纳税人在计算和支付个人时所承担的租赁财产实际费用的修理费用中扣除。所得税。。在报纸,杂志等中受雇和受雇的新闻工作者,编辑等专业人士,以及在其报纸和杂志上发表作品所获得的收入,属于通过就业获得的收入,应与他们的月薪收入。,根据“工资和薪金收入”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所取得的收入,应按“制造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出版社专业作者撰写,撰写或翻译的作品,公司以书本形式取得的稿费收入,按照“稿件收入”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 ”此外,由于参加勤工俭学课程,在校学生应根据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所得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勤工俭学是否会影响我的学业?勤工俭学课程也要缴税。媒体报道此消息后,进行了各种讨论,许多人担心这会增加一些学习困难的学生的负担,从而影响他们的学习道路吗?税务专家回应说,为勤工俭学课程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会对学生产生重大影响。这位专家说,在中国的免税条款中,从来没有关于“免除勤工俭学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在新形势下,这份文件无非是清晰的。实际上,勤工俭学的收入应始终缴纳个人所得税。该专家认为,该文件出版后,不会对大学生的勤工俭学和学生收入产生真正的影响。为勤工俭学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以“劳动报酬”而不是“工资收入”为基础。如果收入超过800元(800元是税前扣除额),其余按20%的税率纳税。大多数大学生的勤工俭学收入是低收入。收入中只有一小部分可以超过税前扣除额,因此不会影响大学生的学历。。专家们还认为,当达到法定税额时,应该有一种通过纳税来回报社会的感觉。各行各业都对税收起征点发表了评论。参加第九届全国政协第五次会议的与会代表高度关注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问题。成员们在提案中建议:工资收入的门槛将从目前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即使目前的税率没有暂时调整,也可以适当增加税前扣除项目以实现个人提高所得税起征点的目的是适当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此外,目前对工资,奖金等征收所得税的方法已改为全面评估和征收,以增加对高收入者的调整。许多公民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哈尔滨某机构工作的赵女士认为,目前的800元起征点太低。赵女士说,1993年突破了800元的门槛。在过去的10年中,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工资可以说高出几倍。比以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也是应该相应地进行调整。经济专家认为,个人所得税主要是为了调节贫富差距。目前,无论个人生活水平和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等因素如何,国家个人所得税统一为单一标准,已经失去了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专家建议,应从各地区的生活费用中全部扣除个人所得税,并应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不同的起征点和税率,并应形成几类不同的所得税标准。国家。。(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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