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收
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有偿服务活动收入。经营活动收入。承包和租赁业务的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方法:
1.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适用薪资收入)
3.应税收入=扣除三项保险和一项金扣减标准后的每月收入
(2)该单位没有自助餐厅,员工固定在饭店,公司和饭店将在月底结清账单。支付的费用无需计入员工的工资和缴税;
(3)该单位没有食堂,并向员工提供伙食费。这部分津贴应根据“工资和薪金收入”征收个人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00号法令)第8条,工资和薪金收入是指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和年终加薪就业或就业个人,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就业有关的其他收入。
扩展数据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误进补助范围的通知》(财税字[1995] 82号)的规定,国税发[1994] 89号规定:
免税膳食津贴是指财务部门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在城市和郊区工作的个人由于业务,无法工作或返回晚餐而确实需要外出就餐用餐失败次数,按误食达到了规定的标准。
某些单位以膳食津贴的名义给予雇员的补贴和津贴应纳入当月工资收入中,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内部没有食堂,授予员工的餐费补贴不在上述餐费补贴的范围内,应按“薪金和工资”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