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转发关于兼职和退休人员再就业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批复》(沪国税发〔2005〕2号)。 8)从个人兼职获得的收入应为个人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项目缴纳;退休人员重新就业后取得的收入,在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标准后,按照“工资收入”征税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休人员再就业定义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国税函〔2006〕9号)(国税函发〔2006〕9号)。 ],上述“退休人员储备”“,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雇员与雇主签订超过一年(包括一年)的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佣关系和雇佣关系; 2)雇员是由于请假,请病假,当员工因休假或其他原因不能上班时,仍享有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用人单位享有与本单位其他正式职工同等的待遇,社会保障,培训等待遇; 4)职位晋升,职称评估等雇主负责组织。
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从再就业中获得的服务性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由于退休人员不再缴纳五险一金。一枚金币,没有个人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扣除额。
《个人所得税法》
第4条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如何计算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就业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答复”
国税函〔2005〕382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已收到您的局“关于如何计算非全日制和退休人员再就业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说明”(夏地税发[2005] 34号)。经过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分配办法的通知》规定《个人所得税征收》(国税发〔1994〕0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规定,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下列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有“服务报酬”的应税项目;依照个人所得税法扣除标准后,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收入和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5年4月26日
(1)薪金收入是指与个人因受雇或受雇而取得的任用或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
(4)劳务报酬是指从事设计,装修,安装,制图,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广播,翻译,审阅,起草,绘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和其他劳务收入。
因此,如果通过兼职或就业获得兼职收入,则根据工资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1年9月1日之后,基数为3500,超出部分根据以下7个级别进行计算
1大于0-1500 3%-0
2人民币1500至4500元之间10%-105
3超过4500元人民币至9000元人民币20%-555
4人民币9,000至35,000元之间25%-1005
5满35,000至55,000元30%-2755
6超过55,000至80,000元人民币的35%-5505
如果兼职工作不属于兼职工作或从工作中获得的兼职收入,则应根据劳务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修订后的税法:如果每次劳动报酬的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费用将减少800元;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收20%,其余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20%的税率计算和支付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额征收50%;超过5万的部分,另处10%的税。
据了解,在纳税过程中,劳务收入和工资收入大致相同,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单位预扣和付款
相关单位在向纳税人支付服务费时将首先代扣代缴税款;
劳动报酬的减税标准为:收入是收入减去支出后的余额作为收入额。
扣除额:代扣代扣所得税时,每次劳动报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额为800元;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按收入计算20%计算。
应税收入:劳动报酬收入是基于每个预扣和预扣应税收入的金额。在计算预扣税时,适用20%至40%的超额累进预扣税率。
的计算方法很简单:
(1)劳动报酬支出=收入额(预扣应纳税所得额),其成本取决于劳动报酬是否在4000元以上,决定是800元还是收入的20%。。将以这种方式计算的收入金额与“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2”进行比较,以计算税额。
(2)应缴预扣税=应缴预扣税收入×预扣税率-快速扣除
第二步:年底结算
51名税务管理员提醒说,劳务收入是综合收入之一,应在年底结算。
请注意,根据上述“第一步”计算的税金不一定是纳税人最后应缴纳的税金,但是当获得收入时,支付该税款的单位将会预扣支付的金额。
最后,全年将支付多少税。当居民个人进行年度综合收入结算和支付时,将从工资,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收入中计算并合并年度总收入按应纳税额计算。
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指根据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余额,在扣除60,000元的支出和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