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必须为其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收到的退休金无需缴税。
您可以参考这一百:
根据Caishuizi [1994]第020号的规定,由于需要工作而达到退休年龄和退休年龄并适当延长退休和退休年龄的资深专家(指享有特殊政府特权的专家学者国家发放的津贴),在较长的退休和退休期间赚取的工资薪金被视为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退休后重返工作所获得的收入,应按照“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支付给退休退休人员的工资应在下个月的1月7日宣布并支付。
符合国税函[2006] 526号要求的退休人员再就业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计算非全日制和离退休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批复》就业”(国税函[2005]第382号)规定:“再就业后,再就业取得的收入,在扣除《劳动收入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后,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
符合国税函[2006] 526号要求的,按“劳动报酬”应纳税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休人员再就业定义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计算非全日制和离退休人员再就业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也应符合要求。以下条件:
1.雇员已与雇主签订了超过一年(包括一年)的劳动合同(协议)。有长期或持续的雇佣关系和雇佣关系;
2.受雇人员因请假,病假,休假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时,仍享有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雇员享有与该单位其他正式雇员相同的福利,社会保障,培训和其他福利;
IV。雇主负责组织员工的工作晋升和职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