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因为两家公司都向您扣除了3500元
附加税是根据超额累进税率的方法计算的
表示您每月要少缴税款
因此,您需要每年一次向税务局申报120,000份申报单。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工资和薪金是从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获得的;纳税申报单应当按照规定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在中国两个地方获得的工资收入应按照规定进行选择和确定。用人单位和就业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并确定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更多退款,更少补偿。具体的税收计算方法,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第三条。受攻击的中国人员的工资薪金税规定:
(1)如果在中国境内从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机构工作的人员的工资和薪金收入由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则支付单位应按照税法第8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2)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机构在中国向中国员工支付的工资薪金应全额征税。但是,对于那些能够提供有效合同或相关文件并证明其工资薪金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给派遣(介绍)单位的人,可以扣除实际的付款额和个人收入对他们的余额征税。
参考本文件的规定,可以采用付款方之一扣除zd费用的方法来计算使用和使用的单位。
1.您母亲的情况:
工资收入和劳动报酬收入都是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税法第2条)规定的个人所得税项目。超过免税额时,应单独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薪金项目是通过将7级超额累进税率乘以薪金收入,减去3500元人民币和母亲支付给大学的“三险一金”免税额后的金额。工资已付。产品减去相应的快速计算扣除额被扣留并付款。
对于劳务中提到的物品,如果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费用将减少800元; 4000元以上,成本降低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从付款公司每月扣除800元后,再乘以20%计算付款(请参见《税法》第六条)
如果末尾有单位预扣税,那么您的母亲将需要在每月15日之前前往两个地方的两个税务部门之一来提交自己的纳税申报单。
2.您妻子的处境:
A.保险销售人员将根据报酬方法征税:
个人所得税=(税前收入×60%的营业税和附加费)×适用的薪酬税率
服务报酬的适用税率:
1.税前收入×60%的营业税和附加费<= 800税= 0
2. 800 <税前收入×60%-营业税及附加费<= 4000
税费= {(税前收益×60%-营业税金及附加)-800}×20%
B.自己创办公司。她的名字用来开薪水。税金是根据工资项目计算的。您经营的公司将每月申报并支付费用。计算公式:
工资收入-3500元-“三险一金” =应纳税所得额
应付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如果末尾有单位预扣款,那么您的妻子将需要在每个月15日前前往两个负责税务申报的税务机关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