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发几个月工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办法-一次发几个月绩效扣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5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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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5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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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月一次性发我几个月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如果在一个月内支付数月的工资,则必须提前提取未支付的工资,并按已声明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将被视为已计算并作为当月的工资支付。

几个月才发放一次,请问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当月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因此,应根据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一个月内几个月的工资累计支付额。

应税收入=工资收入金额-各种社会保险费-阈值(3500元)

的应税金额=应税收入x税率的快速计算扣除额

单位一次补发几个月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如果属于前一个月的工资,可以根据补发当月期间的费用从标准工资中扣除,以计算个人税,不与支付月份的工资相加。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自1980年实施税法以来的第七次重大改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已于2018年8月27日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根据决定草案,基本费用减免标准计划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新税率在3%至45%之间。

扩展数据

税收对象

法律对象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有收入的人和不在中国居住但从中国获得收入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获得收入的外国人和香港人。孔来自澳大利亚和台湾的同胞。

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人是居民纳税人,应承担无限征税的责任,即,他应依法向个人支付在国内外获得的收入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

没有居所或没有在中国居住或居住不足一年的人是非居民纳税人,并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仅对来自中国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月发两个月工资怎么申报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工资和薪金所得,扣除支出3500元后的每月所得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9条第二款规定:应付工资的税款应按月征收,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应在下个月的15天内将其支付给国库并提交。给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单。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缴纳应纳税额时,应按照税法规定预扣税款,按时缴纳保证金,并制作特殊记录以备参考。

根据上述规定,工资收入是从月收入中扣除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月征收,扣缴义务人在付款时扣除税款。如果一个月内获得两个月的工资,则应合并计算单一税项。但是,如果出现工资报销的情况,建议将相关材料带到税务主管部门进行解释,批准后将其分解为预扣税当月。

以下本地法规供参考: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1997〕101号)。

1.纳税人一次获得几个月工资或重新调整工资的税收。

鉴于某些单位的资金短缺,其附属人员的月薪(不包括当月应收到的奖金月份,年终工资增加,年终奖金等)。 )会在几个月内支付;部分单位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的资金转移以及晋升和晋升,加薪部分通常在一个或几个部门中偿还。有上述情形的单位报所在地地方税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以按照纳税人应得的工资收入期限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广东省关于前几个月工资清缴个人所得税计算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239号)。

对于前几个月已收到并偿还工资(包括津贴和补贴)的纳税人,他们可以将偿还的工资摊销回其每月工资,并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纳税月份的当月应付工资= {[((当月的重新发放工资+原月份工资和工资的收入)-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上个月已付款个人所得税。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规定:

1.对于因资金短缺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且在企业会计账目中按月应计的员工工资,应向主管税务部门提供书面说明。事先授权。在取得工资性收入的期间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出于工作晋升,工作调动,新员工分级等原因,根据相关的薪资政策规定,标准资本划拨和其他原因偿还上个月的薪水,您应提供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说明。对工资分配和月工资收入的合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于不遵守第1条和第2条的纳税人,应将工资偿还额与当月工资相结合,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IV。对于企业下达的与考核有关的工资,如年终加薪,绩效工资等,上述政策,法规不适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调整个人以获得一年的年度奖金等的税收。”《关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

五,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和实施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地税字[2011] 203号)。